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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7-09-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7 年 03 月 07 日
中華民國97年3月7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北市地一字第09730636300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之附表;並自即日起施行
  • 四、各項報表之工作項目應統計之登記案件歸類原則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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