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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7-09-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7 年 06 月 01 日
中華民國87年6月1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87)北市地一字第87214111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
  • 一 台北市政府地政處 (以下簡稱本處) 為提昇各地政事務所之工作績效 ,特訂定本要點。
  • 二 為執行本考核事項,由本處第一科、第三科、資訊室、人事室、政風 室及研考負責人分別就主管考核項目考評後,於當年會計年度結束後 一個月內將該年度考核成績送由本處研考負責人彙整陳報核定後,由 人事室統一辦理獎懲。
  • 三 各主管科室得就其平時辦理之各類業務查核或考核結果,列入本考核 項目予以評分。
  • 四 考核時依地政事務所業務性質分為登記、測量、地籍資料管理、為民 服務及風紀等項目實施,考核之細目及評分標準,詳列如附表一至五 ,各單項成績各以滿分一百分計算。 附表一 台北市 地政事務所登記業務考核評分紀錄 年 月
    ┌─────────────────┬──┬────┬────┬
    │考        核         項         目│抽查│        │收件時間│
    ├──────┬──────────┤    │案件類別│        │
    │項          │          目        │件次│        │號    碼│
    ├──────┼──────────┼──┼────┼────┼
    │一  土地登記│ (一) 土地登記案件是│ 1  │        │        │
    │            │      否均依規定程序├──┼────┼────┼
    │            │      及期限辦理完畢│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90 │        │        │
    └──────┴──────────┴──┴────┴────┴
    ────┬─┬───────────────┬─┬─┬──┬─┐
            │配│                              │得│小│評分│備│
    查核結果│  │評分標準                      │  │  │    │  │
            │分│                              │分│計│意見│註│
    ────┼─┼───────────────┼─┼─┼──┼─┤
            │1 │業務查核小組不定期抽查之登記案│  │  │    │  │
    ────┼─┤件,併同計入年終成績,計抽查登├─┤  │    │  │
            │1 │記案件90件,發現處理程序不合規│  │  │    │  │
    ────┼─┤定或逾期者每件扣1 分,各類之登├─┤  │    │  │
            │1 │記案件應平均抽查,惟標示、姓名│  │  │    │  │
    ────┼─┤及住所變更登記案件之和不得超過├─┤  │    │  │
            │1 │12件;又發現有倒搷日期時間者,│  │  │    │  │
    ────┼─┤本目以零分計。                ├─┤  │    │  │
            │1 │                              │  │  │    │  │
    ────┼─┼───────────────┼─┼─┼──┼─┤
    ﹏﹏﹏﹏﹏﹏﹏﹏﹏﹏﹏﹏﹏﹏﹏﹏﹏﹏﹏﹏﹏﹏﹏﹏﹏﹏﹏﹏﹏﹏﹏﹏
    ────┼─┼───────────────┼─┼─┼──┼─┤
            │1 │                              │  │  │    │  │
    ────┴─┴───────────────┴─┴─┴──┴─┘
    ┌─────────────────┬─────────────
    │考        核         項         目│
    ├──────┬──────────┤考          核          重
    │項          │          目        │
    ├──────┼──────────┼─────────────
    │            │ (二) 未辦繼承登記土│1 接獲應辦繼承登記資料通知
    │            │      地代管        │  情形與依限公告?
    │            │                    ├─────────────
    │            │                    │2 公告期滿有否依限報府代管
    │            │                    ├─────────────
    │            │                    │3 代管報告單填寫內容是否確
    │            │                    ├─────────────
    │            │                    │4 代管報告單填寫字跡是否清
    │            │                    ├─────────────
    │            │                    │5 專簿及登記簿填寫情形是否
    │            │                    ├─────────────
    │            │                    │6 登記簿送府是否迅速,有無
    │            │                    ├─────────────
    │            │                    │7 代管土地繼承登記完畢後有
    │            │                    │  停止代管?
    │            │                    ├─────────────
    │            │                    │8 停止代管報告單填寫內容是
    │            │                    │  ?
    └──────┴──────────┴─────────────
    ─────┬──┬────────────────┬─┬─┬─┐
              │ 配 │                                │得│小│備│
            點│    │評        分        標        準│  │  │  │
              │ 分 │                                │分│計│註│
    ─────┼──┼────────────────┼─┼─┼─┤
    ,有無查實│1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實完整?  │1   │                                │  │  │  │
    ─────┼──┤                                ├─┤  │  │
    楚?      │1   │                                │  │  │  │
    ─────┼──┤                                ├─┤  │  │
    正確完整?│1.5 │                                │  │  │  │
    ─────┼──┤                                ├─┤  │  │
    遺漏?    │1.5 │                                │  │  │  │
    ─────┼──┤                                ├─┤  │  │
    否依限報請│1.5 │                                │  │  │  │
              │    │                                │  │  │  │
    ─────┼──┤                                ├─┤  │  │
    否正確完整│1.5 │                                │  │  │  │
              │    │                                │  │  │  │
    ─────┴──┴────────────────┴─┴─┴─┘
    ┌──────┬──────────┬─────────────
    │            │ (三) 地政事務所各級│查         核         結
    │            │      主管督導考核是├─────────────
    │            │      否確實        │
    ├──────┼──────────┼─────────────
    │            │ (四) 上級交辦事項  │查         核         結
    │            │                    ├─────────────
    │            │                    │
    ├──────┼──────────┴─────────────
    │本項得分合計│
    ├──────┴────────────────────────
    ├───────────────────────────────
    │建議事項:
    │考核人員簽章:
    └───────────────────────────────
    ────┬────────────────────┬─┬─┬─┐
          果│本目不配分,如發現地政事務所各級主管    │  │  │  │
    ────┤未按時督導或督導有不責之情事者,扣本    │  │  │  │
            │項總分1 分。                            │  │  │  │
    ────┼────────────────────┼─┤  │  │
          果│本目不配分,如發現地政務事所未按交辦    │  │  │  │
    ────┤事項辦理或進度嚴重落後者,扣本項總分    │  │  │  │
            │1 分。                                  │  │  │  │
    ────┼────────────────────┼─┴─┼─┤
            │                                        │      │  │
    ────┴────────────────────┴───┴─┤
    ───────────────────────────────┤
                                                                  │
                                                                  │
    ───────────────────────────────┘
    附表二 台北市 地政事務所測量業務考核評分紀錄表 年 月
    ┌─────────────────┬──┬────┬────┬
    │考        核         項         目│抽查│        │收件時間│
    ├──────┬──────────┤    │案件類別│        │
    │項          │          目        │件次│        │號    碼│
    ├──────┼──────────┼──┼────┼────┼
    │二  土地測量│ (一) 土地複丈及建物│ 1  │        │        │
    │            │      測量是否均依規├──┼────┼────┼
    │            │      定程序及期限辦│ 2  │        │        │
    │            │      理完畢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30 │        │        │
    └──────┴──────────┴──┴────┴────┴
    ────┬─┬───────────────┬─┬─┬──┬─┐
            │配│                              │得│小│評分│備│
    查核結果│  │評分標準                      │  │  │    │  │
            │分│                              │分│計│意見│註│
    ────┼─┼───────────────┼─┼─┼──┼─┤
            │1 │業務查核小組不定期抽查之土地複│  │  │    │  │
            ├─┤丈及建物測量案件,併同計入年終├─┤  │    │  │
            │1 │成績,計抽查案件40件,發現處理│  │  │    │  │
            ├─┤程序不合規定或逾期者,每件扣1 ├─┤  │    │  │
            │1 │分,又發現有例填日期時間者,本│  │  │    │  │
            ├─┤目以零分計。                  ├─┤  │    │  │
            │1 │                              │  │  │    │  │
            ├─┤                              ├─┤  │    │  │
            │1 │                              │  │  │    │  │
    ────┼─┼───────────────┼─┼─┼──┼─┤
    ﹏﹏﹏﹏﹏﹏﹏﹏﹏﹏﹏﹏﹏﹏﹏﹏﹏﹏﹏﹏﹏﹏﹏﹏﹏﹏﹏﹏﹏﹏﹏﹏
    ────┼─┼───────────────┼─┼─┼──┼─┤
            │1 │                              │  │  │    │  │
    ────┴─┴───────────────┴─┴─┴──┴─┤
                                                                  │
    ───────────────────────────────┘
    ┌─────────────────┬──┬────┬────┬
    │考        核         項         目│抽查│        │收件時間│
    ├──────┬──────────┤    │案件類別│        │
    │項          │          目        │件次│        │號    碼│
    ├──────┼──────────┼──┼────┼────┼
    │            │                    │ 31 │        │        │
    ├──────┼──────────┼──┼────┼────┼
    │            │                    │ 32 │        │        │
    ├──────┼──────────┼──┼────┼────┼
    ﹏﹏﹏﹏﹏﹏﹏﹏﹏﹏﹏﹏﹏﹏﹏﹏﹏﹏﹏﹏﹏﹏﹏﹏﹏﹏﹏﹏﹏﹏﹏﹏
    ├──────┼──────────┼──┼────┼────┼
    │            │                    │ 39 │        │        │
    ├──────┼──────────┼──┼────┼────┼
    │            │                    │ 40 │        │        │
    ├──────┼──────────┼──┼────┼────┼
    │            │ (二) 土地複丈及建物│ 1  │        │        │
    │            │      測量成果是否合├──┼────┼────┼
    │            │      於規定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50  │        │        │
    └──────┴──────────┴──┴────┴────┴
    
    ────┬─┬───────────────┬─┬─┬──┬─┐
            │配│                              │得│小│評分│備│
    查核結果│  │評      分        標        準│  │  │    │  │
            │分│                              │分│計│意見│註│
    ────┼─┼───────────────┼─┼─┼──┼─┤
            │1 │同前頁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1 │                              │  │  │    │  │
    ────┼─┼───────────────┼─┼─┼──┼─┤
            │1 │業務查核小組不定期抽查之土地複│  │  │    │  │
    ────┼─┤丈及建物測量案件,併同計入年終│  │  │    │  │
            │1 │成績,經抽查案件60件發現成果不│  │  │    │  │
    ────┼─┤合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等有關規定者│  │  │    │  │
            │1 │,每件扣1 分。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考        核         項         目│抽查│        │收件時間│
    ├──────┬──────────┤    │案件類別│        │
    │項          │          目        │件次│        │號    碼│
    ├──────┼──────────┼──┼────┼────┼
    │            │                    │ 51 │        │        │
    │            │                    ├──┼────┼────┼
    │            │                    │ 52 │        │        │
    │            │                    ├──┼────┼────┼
    ﹏﹏﹏﹏﹏﹏﹏﹏﹏﹏﹏﹏﹏﹏﹏﹏﹏﹏﹏﹏﹏﹏﹏﹏﹏﹏﹏﹏﹏﹏﹏﹏
    │            │                    ├──┼────┼────┼
    │            │                    │ 60 │        │        │
    └──────┴──────────┴──┴────┴────┴
    
    ────┬─┬───────────────┬─┬─┬──┬─┐
            │配│                              │得│小│評分│備│
    查核結果│  │評      分        標        準│  │  │    │  │
            │分│                              │分│計│意見│註│
    ────┼─┼───────────────┼─┼─┼──┼─┤
            │1 │同前頁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三) 地政事務所各級│查           核         結
    │            │      主管督導考核是├─────────────
    │            │      否確實        │
    ├──────┼──────────┼─────────────
    │            │ (四) 上級交辦事項  │查           核         結
    │            │                    ├─────────────
    │            │                    │
    ├──────┼──────────┼─────────────
    │本項得分合計│                    │
    ├──────┴──────────┴─────────────
    ├───────────────────────────────
    │建議事項:
    │考核人員簽章:
    └───────────────────────────────
    ──────┬──────────────────┬─┬─┬─┐
              果│本目不配分,如發現地政事務所各級主管│  │  │  │
    ──────┤未按時督導或督導有不實情事者,扣本項│  │  │  │
                │總分1 分。                          │  │  │  │
    ──────┼──────────────────┼─┼─┼─┤
              果│本目不配分,如發現地政事務所未按交辦│  │  │  │
    ──────┤事項辦理或進度嚴重落後者,扣本項總分│  │  │  │
                │1 分。                              │  │  │  │
    ──────┼──────────────────┼─┼─┼─┤
                │                                    │  │  │  │
    ──────┴──────────────────┴─┴─┴─┤
    ───────────────────────────────┤
                                                                  │
                                                                  │
    ───────────────────────────────┘
    附表三 台北市 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管理業務考核評分紀錄表 年 月
    ┌─────────────────┬─────────────
    │考        核         項         目│
    ├──────┬──────────┤考          核          重
    │項          │          目        │
    ├──────┼──────────┼─────────────
    │三  地籍資料│ (一) 地籍資料庫環境│1 是否保持整齊清潔?
    │    管理    │      與安全設備    ├─────────────
    │            │                    │2 是否嚴禁煙火?
    │            │                    ├─────────────
    │            │                    │3 有無存放易燃物品?
    │            │                    ├─────────────
    │            │                    │4 有無防火設施?是否符合安
    │            │                    ├─────────────
    │            │                    │5 有無防潮設施?
    │            │                    ├─────────────
    │            │                    │6 有無防盜設施?
    │            │                    ├─────────────
    │            │                    │7 有無防鼠設施?
    │            │                    ├─────────────
    │            │                    │8 有無防蛀設施?
    │            │                    ├─────────────
    │            │                    │9 地籍資料有無隨意放置?
    │            │                    ├─────────────
    │            │                    │10地籍資料有無散置庫外或其
    │            │                    ├─────────────
    │            │                    │11有無存放管理要點第二點規
    │            │                    │  他資料?
    ├──────┼──────────┼─────────────
    │            │ (二) 進入地籍資料庫│1 進入之人員身分是否符合?
    │            │      人員之管制    ├─────────────
    │            │                    │2 進入之人員有無配帶服務證
    │            │                    ├─────────────
    │            │                    │3 需持派遺單進入之人員所持
    │            │                    │  否符合規定?
    │            │                    ├─────────────
    │            │                    │4 需持派遺單進入之人員身分
    │            │                    │  對及登記?
    │            │                    ├─────────────
    │            │                    │5 持派遺單或經核准進入之人
    │            │                    │  之資料有無自行取用?
    ├──────┼──────────┼─────────────
    │            │ (三) 地籍資料 (庫) │1 管理人員每天下班時有無查
    │            │      管理人員之管理│  簿、地籍圖等資料是否齊全
    ├──────┼──────────┼─────────────
    │            │ (四) 證記簿及權狀之│1 登記簿有無按土地及建物別
    │            │      管理          │  段為單位分開放置?
    │            │                    ├─────────────
    │            │                    │2 登記簿有無編定統一冊號?
    │            │                    ├─────────────
    │            │                    │3 登記簿有無按冊號順序放置
    │            │                    ├─────────────
    │            │                    │4 登記簿頁次有無依序裝訂?
    │            │                    ├─────────────
    │            │                    │5 登記簿各部用紙之頁次、頁
    │            │                    │  無遺漏?
    │            │                    ├─────────────
    │            │                    │6 登記簿冊、頁有無脫落?
    │            │                    ├─────────────
    │            │                    │7 登記簿有無攜出資料庫?
    │            │                    ├─────────────
    │            │                    │8 有無設置權狀領用管理簿,
    │            │                    │  在管理簿上蓋章領用?
    │            │                    ├─────────────
    │            │                    │9 有無設置書狀繕寫管理簿及
    │            │                    │  理簿,並依項填戴蓋章?
    │            │                    ├─────────────
    │            │                    │10有無於空白權利書狀上加蓋
    │            │                    │  ?
    │            │                    ├─────────────
    │            │                    │11有無按月清點空白書狀,並
    │            │                    │  權利書狀清點統計表」?
    │            │                    ├─────────────
    │            │                    │12誤記或污損之書狀用紙有無
    │            │                    │  」?
    │            │                    ├─────────────
    │            │                    │13年終未使用之空白權利書狀
    │            │                    │  冊簽核銷燬?
    ├──────┼──────────┼─────────────
    │            │ (五) 電腦正式作業  │1 登記案件是否均經收件程序
    │            │                    │  收件編號,禁止異動?
    │            │                    ├─────────────
    │            │                    │2 是否同一收件號僅辦理一項
    │            │                    ├─────────────
    │            │                    │3 輔助收件是否依規定辦理,
    │            │                    │  制?
    │            │                    ├─────────────
    │            │                    │4 處理登記案件時是否依授權
    │            │                    │  詢相關資料?
    │            │                    ├─────────────
    │            │                    │5 登記校對是否依正常操作程
    │            │                    ├─────────────
    │            │                    │6 登記案件遇有罕見字時,是
    │            │                    │  補註處理表」規定辦理,並
    │            │                    │  及副知相關單位?
    │            │                    ├─────────────
    │            │                    │7 權狀列印是否依規定權限使
    │            │                    │  專人每日列印核對「權利書
    │            │                    │  清冊」、「作廢書狀清冊」
    │            │                    │  管。
    │            │                    ├─────────────
    │            │                    │8 空白權狀用紙是否有專人保
    │            │                    │  權利書狀領用管理簿」控管
    │            │                    ├─────────────
    │            │                    │9 異動清冊有無專人保管及每
    │            │                    │  校對蓋章?
    │            │                    ├─────────────
    │            │                    │10異動索引表有無定期列印,
    │            │                    │  保管?
    │            │                    ├─────────────
    │            │                    │11整理清冊、異動清冊及異動
    │            │                    │  管理清冊,並由地籍倉庫管
    │            │                    │  、上架及保管?
    │            │                    ├─────────────
    │            │                    │12各類統計表報有無定期列印
    │            │                    │  期限報處彙辦?
    │            │                    ├─────────────
    │            │                    │13地籍異動通知書是否依規定
    │            │                    │  期轉錄磁帶送稅捐單位?
    │            │                    ├─────────────
    │            │                    │14地籍資料庫有無定期邏輯檢
    │            │                    │  清查?
    │            │                    ├─────────────
    │            │                    │15建檔錯誤或遺漏,是否依登
    │            │                    │  程序辦理更正?
    │            │                    ├─────────────
    │            │                    │16電腦主機同步備援作業,有
    │            │                    │  及列印報表,並交付專人核
    │            │                    ├─────────────
    │            │                    │17地籍資料電子處理作業是否
    │            │                    │  規範規定之統一代碼,異動
    │            │                    ├─────────────
    │            │                    │18登記與校對是否分別賦予密
    │            │                    │  員辦理?
    │            │                    ├─────────────
    │            │                    │19登記校對之地籍倉庫是否整
    │            │                    │  禁止非作業人員任意進出?
    │            │                    ├─────────────
    │            │                    │20地籍閱覽或登記謄本是否分
    │            │                    │  ,且跨所服務查詢及列印分
    │            │                    │  服務?
    │            │                    ├─────────────
    │            │                    │21歸戶查詢是否依系統規範及
    │            │                    │  畫處理?
    │            │                    ├─────────────
    │            │                    │22電腦作業完成後,是否依規
    │            │                    │  或離座時結束作業?
    │            │                    ├─────────────
    │            │                    │23是否印製異動、查詢、列印
    │            │                    │  宣導與訓練?
    │            │                    ├─────────────
    │            │                    │24是否運用現有機具研發作業
    │            │                    │  便民服務?
    ├──────┼──────────┼─────────────
    │            │ (六) 電腦機房安全管│1 電腦機房安全設施與不斷電
    │            │      理            │  定期檢查維護及保養?
    │            │                    ├─────────────
    │            │                    │2 電腦機房是否門禁管制,並
    │            │                    │  制簿?
    │            │                    ├─────────────
    │            │                    │3 是否備有電腦機房工作日誌
    │            │                    │  每日陳核保管?
    │            │                    ├─────────────
    │            │                    │4 地籍異動資料有無每日定期
    │            │                    │  規定磁帶交換處理?
    │            │                    ├─────────────
    │            │                    │5 磁帶是否貼明標籤?並定期
    │            │                    ├─────────────
    │            │                    │6 媒體耗材有無專人管理及設
    │            │                    │  並有安全存量?
    │            │                    ├─────────────
    │            │                    │7 資料庫是否定期維護、整檔
    │            │                    ├─────────────
    │            │                    │8 系統程式修改時是否依規定
    │            │                    │  修改申請表」並報處辦理?
    │            │                    ├─────────────
    │            │                    │9 電腦機房是否整潔、嚴禁煙
    │            │                    │  餐等?
    │            │                    ├─────────────
    │            │                    │10有關之考核缺失,是否確實
    ├──────┼──────────┼─────────────
    │            │ (七) 地籍圖測量成果│1 有無設置保管清冊?
    │            │                    ├─────────────
    │            │                    │2 有無分別安區段、小段保管
    │            │                    │  中?
    │            │                    ├─────────────
    │            │                    │3 其他機關人員閱覽藍晒圖有
    │            │                    │  置閱覽?
    │            │                    ├─────────────
    │            │                    │4 複丈原圖攜出時有無加圖套
    └──────┴──────────┴─────────────
    ─────┬──┬────────────────┬─┬─┬─┐
              │ 配 │                                │得│小│備│
            點│    │評        分        意        見│  │  │  │
              │ 分 │                                │分│計│註│
    ─────┼──┼────────────────┼─┼─┼─┤
              │ 1  │                                │  │  │  │
    ─────┼──┤                                ├─┤  │  │
              │ 1  │                                │  │  │  │
    ─────┼──┤                                ├─┤  │  │
              │ 1  │                                │  │  │  │
    ─────┼──┤                                ├─┤  │  │
    全期限?  │ 1  │                                │  │  │  │
    ─────┼──┤                                ├─┤  │  │
              │ 1  │                                │  │  │  │
    ─────┼──┤                                ├─┤  │  │
              │ 1  │                                │  │  │  │
    ─────┼──┤                                ├─┤  │  │
              │ 1  │                                │  │  │  │
    ─────┼──┤                                ├─┤  │  │
              │ 1  │                                │  │  │  │
    ─────┼──┤                                ├─┤  │  │
              │ 1  │                                │  │  │  │
    ─────┼──┤                                ├─┤  │  │
    他辦公室?│ 1  │                                │  │  │  │
    ─────┼──┤                                ├─┤  │  │
    定以外之其│ 1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1  │                                │  │  │  │
    ─────┼──┤                                ├─┤  │  │
    之派遺單是│ 1  │                                │  │  │  │
              │    │                                │  │  │  │
    ─────┼──┤                                ├─┤  │  │
    有無經過核│ 1  │                                │  │  │  │
              │    │                                │  │  │  │
    ─────┼──┤                                ├─┤  │  │
    員所需查閱│ 1  │                                │  │  │  │
              │    │                                │  │  │  │
    ─────┼──┤                                ├─┤  │  │
    點所有登記│ 1  │                                │  │  │  │
    ?        │    │                                │  │  │  │
    ─────┼──┤                                ├─┤  │  │
    分類並以區│ 1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1  │                                │  │  │  │
    ─────┼──┤                                ├─┤  │  │
              │ 1  │                                │  │  │  │
    ─────┼──┤                                ├─┤  │  │
    數之編填有│ 1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領用人是否│ 2  │                                │  │  │  │
              │    │                                │  │  │  │
    ─────┼──┤                                ├─┤  │  │
    書狀發放管│ 2  │                                │  │  │  │
              │    │                                │  │  │  │
    ─────┼──┤                                ├─┤  │  │
    事務所印信│ 2  │                                │  │  │  │
              │    │                                │  │  │  │
    ─────┼──┤                                ├─┤  │  │
    填製「土地│ 2  │                                │  │  │  │
              │    │                                │  │  │  │
    ─────┼──┤                                ├─┤  │  │
    「作廢戳記│ 2  │                                │  │  │  │
              │    │                                │  │  │  │
    ─────┼──┤                                ├─┤  │  │
    用紙有無列│    │                                │  │  │  │
              │ 2  │                                │  │  │  │
    ─────┼──┤                                ├─┤  │  │
    辦理,沒有│ 2  │                                │  │  │  │
              │    │                                │  │  │  │
    ─────┼──┤                                ├─┤  │  │
    登記原因?│ 2  │                                │  │  │  │
    ─────┼──┤                                ├─┤  │  │
    並設專簿管│ 2  │                                │  │  │  │
              │    │                                │  │  │  │
    ─────┼──┤                                ├─┤  │  │
    範圍線上查│ 2  │                                │  │  │  │
              │    │                                │  │  │  │
    ─────┼──┤                                ├─┤  │  │
    序辦理?  │ 2  │                                │  │  │  │
    ─────┼──┤                                ├─┤  │  │
    否依「新字│ 2  │                                │  │  │  │
    加蓋登校章│    │                                │  │  │  │
              │    │                                │  │  │  │
    ─────┼──┤                                ├─┤  │  │
    用?另是否│    │                                │  │  │  │
    狀核發管理│ 2  │                                │  │  │  │
    ,及裝訂保│    │                                │  │  │  │
              │    │                                │  │  │  │
    ─────┼──┤                                ├─┤  │  │
    管,並設「│ 2  │                                │  │  │  │
    。        │    │                                │  │  │  │
    ─────┼──┤                                ├─┤  │  │
    日列印並經│ 2  │                                │  │  │  │
              │    │                                │  │  │  │
    ─────┼──┤                                ├─┤  │  │
    並依序裝訂│ 2  │                                │  │  │  │
              │    │                                │  │  │  │
    ─────┼──┤                                ├─┤  │  │
    索引表有無│    │                                │  │  │  │
    理人員裝訂│ 2  │                                │  │  │  │
              │    │                                │  │  │  │
    ─────┼──┤                                ├─┤  │  │
    ,並依規定│ 2  │                                │  │  │  │
              │    │                                │  │  │  │
    ─────┼──┤                                ├─┤  │  │
    產製,並定│ 2  │                                │  │  │  │
              │    │                                │  │  │  │
    ─────┼──┤                                ├─┤  │  │
    誤,並列印│ 2  │                                │  │  │  │
              │    │                                │  │  │  │
    ─────┼──┤                                ├─┤  │  │
    記案件處理│ 2  │                                │  │  │  │
              │    │                                │  │  │  │
    ─────┼──┤                                ├─┤  │  │
    無每日啟動│ 2  │                                │  │  │  │
    對檢誤?  │    │                                │  │  │  │
    ─────┼──┤                                ├─┤  │  │
    確實依系統│ 2  │                                │  │  │  │
    作業辦理。│    │                                │  │  │  │
    ─────┼──┤                                ├─┤  │  │
    碼由不同人│ 2  │                                │  │  │  │
              │    │                                │  │  │  │
    ─────┼──┤                                ├─┤  │  │
    齊清潔,且│ 2  │                                │  │  │  │
              │    │                                │  │  │  │
    ─────┼──┤                                ├─┤  │  │
    層授權處理│ 2  │                                │  │  │  │
    別指定專人│    │                                │  │  │  │
              │    │                                │  │  │  │
    ─────┼──┤                                ├─┤  │  │
    機密維護計│ 2  │                                │  │  │  │
              │    │                                │  │  │  │
    ─────┼──┤                                ├─┤  │  │
    定程序機關│ 2  │                                │  │  │  │
              │    │                                │  │  │  │
    ─────┼──┤                                ├─┤  │  │
    手冊,加強│ 2  │                                │  │  │  │
              │    │                                │  │  │  │
    ─────┼──┤                                ├─┤  │  │
    系統,加強│ 2  │                                │  │  │  │
              │    │                                │  │  │  │
    ─────┼──┤                                ├─┤  │  │
    系統等是否│ 1  │                                │  │  │  │
              │    │                                │  │  │  │
    ─────┼──┤                                ├─┤  │  │
    設進出入管│ 1  │                                │  │  │  │
              │    │                                │  │  │  │
    ─────┼──┤                                ├─┤  │  │
    ,並依規定│ 1  │                                │  │  │  │
              │    │                                │  │  │  │
    ─────┼──┤                                ├─┤  │  │
    備援,並依│ 1  │                                │  │  │  │
              │    │                                │  │  │  │
    ─────┼──┤                                ├─┤  │  │
    清點保管?│ 1  │                                │  │  │  │
    ─────┼──┤                                ├─┤  │  │
    置管理簿,│ 1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填具「系統│ 1  │                                │  │  │  │
              │    │                                │  │  │  │
    ─────┼──┤                                ├─┤  │  │
    火及飲料用│ 1  │                                │  │  │  │
              │    │                                │  │  │  │
    ─────┼──┤                                ├─┤  │  │
    檢討改進?│ 1  │                                │  │  │  │
    ─────┼──┤                                ├─┤  │  │
              │ 1  │                                │  │  │  │
    ─────┼──┤                                ├─┤  │  │
    於金屬圖櫃│ 1  │                                │  │  │  │
              │    │                                │  │  │  │
    ─────┼──┤                                ├─┤  │  │
    無於指定位│ 1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八) 地政事務所各級│查           核         結
    │            │      主管督導考核是├─────────────
    │            │      否確實        │
    ├──────┼──────────┼─────────────
    │            │ (九) 上級交辦事項  │查           核         結
    │            │                    ├─────────────
    │            │                    │
    │            │                    ├─────────────
    │            │                    │
    ├──────┼──────────┴─────────────
    │本項得分合計│
    ├──────┴────────────────────────
    ├───────────────────────────────
    │建議事項:
    │考核人員簽章:
    └───────────────────────────────
    ──────┬──────────────────┬─┬─┬─┐
              果│本目不配分,如發現地政事務所各級主管│  │  │  │
    ──────┤未按時督導或督導有不實情事者,扣本項│  │  │  │
                │總分1 分。                          │  │  │  │
    ──────┼──────────────────┼─┼─┼─┤
              果│本目不配分,如發現地政事務所未按交辦│  │  │  │
    ──────┤事項辦理或進度嚴重落後者,扣本項總分│  │  │  │
                │1 分。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四 台北市 地政事務所為民服務考核評分紀錄表 年 月
    ┌─────────────────┬─────────────
    │考        核         項         目│
    ├──────┬──────────┤考          核          重
    │項          │          目        │
    ├──────┼──────────┼─────────────
    │四  為民服務│ (一) 硬體設備      │1 是否設有「法令疑義諮詢服
    │            │                    ├─────────────
    │            │                    │2 是否設有領件燈號?
    │            │                    ├─────────────
    │            │                    │3 圖板內容是否明確標示作業
    │            │                    │  證件並適時予以更新?
    │            │                    ├─────────────
    │            │                    │4 櫃台有無編號、標示服務人
    │            │                    │  佩帶識別證?
    │            │                    ├─────────────
    │            │                    │5 申請表填寫範例是否齊全更
    │            │                    ├─────────────
    │            │                    │6 書寫工具是否齊全便利?
    │            │                    ├─────────────
    │            │                    │7 行政革新、意見箱位置是否
    │            │                    │  調查表是否方便取用?
    │            │                    ├─────────────
    │            │                    │8 是否提供書報雜誌?有無更
    │            │                    ├─────────────
    │            │                    │9 宣導資料是否適宜?
    │            │                    ├─────────────
    │            │                    │10是否設有等候設施 (如坐椅
    │            │                    ├─────────────
    │            │                    │11是否設有排隊路線?是否理
    │            │                    ├─────────────
    │            │                    │12是否設有飲水設備及紙杯?
    │            │                    ├─────────────
    │            │                    │13是否設有影印機供民眾使用
    │            │                    ├─────────────
    │            │                    │14是否設置殘障便利設施? (
    │            │                    │  等)?
    │            ├──────────┼─────────────
    │            │ (二) 軟體設備      │1 服務人員態度是否良好?
    │            │                    ├─────────────
    │            │                    │2 工作人員或服務人員是否清
    │            │                    │  查詢事項?
    │            │                    ├─────────────
    │            │                    │3 是否設置「巡迴人員」?是
    │            │                    │  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加強為
    │            │                    │  」規定辦理?
    │            │                    ├─────────────
    │            │                    │4 工作人員服務態度是否良好
    │            │                    │  笑,雙手遞還文件) ?
    │            │                    ├─────────────
    │            │                    │5 辦公場所及週邊環境是否清
    │            │                    ├─────────────
    │            │                    │6 是否落實法令疑義諮詢服務
    │            │                    ├─────────────
    │            │                    │7 是否廣徵志願工作人員加入
    │            │                    │  列?
    │            │                    ├─────────────
    │            │                    │8 服務場所是否加以美化?
    │            │                    ├─────────────
    │            │                    │9 服務場所是否有放音樂?
    │            │                    ├─────────────
    │            │                    │10一般市民申請簡易登記案件
    │            │                    │  塗銷等) 是否由服務人員代
    │            │                    ├─────────────
    │            │                    │11提供資訊查詢有無更新?
    │            │                    ├─────────────
    │            │                    │12有否創新為民服務措施?
    ├──────┼──────────┼─────────────
    │            │ (三) 電話測試      │1 電話鈴響是否儘快接聽?
    │            │                    ├─────────────
    │            │                    │2 是否自報“單位名稱“或“
    │            │                    ├─────────────
    │            │                    │3 是否說“您好““您早“或
    │            │                    │  “等接話禮辭?
    │            │                    ├─────────────
    │            │                    │4 應 (或指名) 接電話人正忙
    │            │                    │  是否樂意代為留話轉達?
    │            │                    ├─────────────
    │            │                    │5 說話音調是否平和,語氣委
    │            │                    ├─────────────
    │            │                    │6 答話態度是否誠懇,用心?
    │            │                    ├─────────────
    │            │                    │7 是否耐心回答問題,答覆內
    │            │                    │  得體?
    │            │                    ├─────────────
    │            │                    │8 是否說“謝謝“、“對不起
    │            │                    │  氣“或“多指教“等結束語
    │            │                    ├─────────────
    │            │                    │9 結束時電話是否輕緩掛斷?
    ├──────┼──────────┼─────────────
    │            │ (四) 地政事務所各級│查         核       結
    │            │      主管督導考核是├─────────────
    │            │      否確實?      │
    │            │                    │
    │            │                    │
    ├──────┼──────────┼─────────────
    │            │ (五) 上級交辦事項  │查         核       結
    │            │                    ├─────────────
    │            │                    │
    ├──────┴──────────┴─────────────
    │考核人員簽章:
    └───────────────────────────────
    ─────┬──┬─┬────────────────┬─┬─┐
              │ 配 │得│                                │小│總│
            點│    │  │優  缺  點  及  建  議  事  項  │  │  │
              │ 分 │分│                                │計│分│
    ─────┼──┼─┼────────────────┼─┼─┤
    務處」?  │ 3  │  │                                │  │  │
    ─────┼──┼─┤                                │  │  │
              │ 3  │  │                                │  │  │
    ─────┼──┼─┤                                │  │  │
    流程和所需│ 2  │  │                                │  │  │
              │    │  │                                │  │  │
    ─────┼──┼─┤                                │  │  │
    員姓名牌及│ 2  │  │                                │  │  │
              │    │  │                                │  │  │
    ─────┼──┼─┤                                │  │  │
    新便利?  │ 2  │  │                                │  │  │
    ─────┼──┼─┤                                │  │  │
              │ 2  │  │                                │  │  │
    ─────┼──┼─┤                                │  │  │
    明確?意見│ 2  │  │                                │  │  │
              │    │  │                                │  │  │
    ─────┼──┼─┤                                │  │  │
    新?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等) ?    │ 2  │  │                                │  │  │
    ─────┼──┼─┤                                │  │  │
    想??    │ 2  │  │                                │  │  │
    ─────┼──┼─┤                                │  │  │
    是否清潔?│ 3  │  │                                │  │  │
    ─────┼──┼─┤                                │  │  │
    ?        │ 2  │  │                                │  │  │
    ─────┼──┼─┤                                │  │  │
    如殘障便道│ 2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楚解說有關│ 4  │  │                                │  │  │
              │    │  │                                │  │  │
    ─────┼──┼─┤                                │  │  │
    否確實依「│ 4  │  │                                │  │  │
    民服務措施│    │  │                                │  │  │
              │    │  │                                │  │  │
    ─────┼──┼─┤                                │  │  │
    ? (是否微│ 4  │  │                                │  │  │
              │    │  │                                │  │  │
    ─────┼──┼─┤                                │  │  │
    潔?       │ 4  │  │                                │  │  │
    ─────┼──┼─┤                                │  │  │
    ?         │ 2  │  │                                │  │  │
    ─────┼──┼─┤                                │  │  │
    為民服務行│ 4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3  │  │                                │  │  │
    ─────┼──┼─┤                                │  │  │
     (如抵押權│ 4  │  │                                │  │  │
    為填寫?  │    │  │                                │  │  │
    ─────┼──┼─┤                                │  │  │
              │ 4  │  │                                │  │  │
    ─────┼──┼─┤                                │  │  │
              │ 3  │  │                                │  │  │
    ─────┼──┼─┼────────────────┼─┤  │
              │ 2  │  │                                │  │  │
    ─────┼──┼─┤                                │  │  │
    姓名“?  │ 2  │  │                                │  │  │
    ─────┼──┼─┤                                │  │  │
    “有何貴事│ 2  │  │                                │  │  │
              │    │  │                                │  │  │
    ─────┼──┼─┤                                │  │  │
    或不在時,│ 3  │  │                                │  │  │
              │    │  │                                │  │  │
    ─────┼──┼─┤                                │  │  │
    婉?      │ 4  │  │                                │  │  │
    ─────┼──┼─┤                                │  │  │
              │ 3  │  │                                │  │  │
    ─────┼──┼─┤                                │  │  │
    容是否明確│ 4  │  │                                │  │  │
              │    │  │                                │  │  │
    ─────┼──┼─┤                                │  │  │
    “、“不客│ 3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果     │          本目不配分,如發現地政事務所各級│  │  │
    ─────┤          主管未按時督導或督導有不實情事者│  │  │
              │          ,扣本項總分1 分。              │  │  │
              │                                          │  │  │
              │                                          │  │  │
    ─────┼─────────────────────┼─┤  │
       果     │          本目不配分,如發現地政事務所未按│  │  │
    ─────┤          交辦事項辦理或進度嚴重落後者,扣│  │  │
              │          本項總分1 分。                  │  │  │
    ─────┴─────────────────────┴─┴─┤
                                                                  │
    ───────────────────────────────┘
    附表五 台北市 地政事務所風紀考核評分紀錄表 年 月
    ┌──────┬──────────┬─────────────
    │考        核│       項         目│
    ├──────┼──────────┤考          核          重
    │項          │          目        │
    ├──────┼──────────┼─────────────
    │六  風紀    │ (一) 測量人員服務情│1 有無按規定時間到達現場作
    │            │      形            ├─────────────
    │            │                    │2 服務態度是否良好?
    │            │                    ├─────────────
    │            │                    │3 有無對不諳地政法令及作業
    │            │                    │  刁難情事?
    │            ├──────────┼─────────────
    │            │ (二) 測量人員風紀情│1 有無兼辦或勾結土地代書趕
    │            │      形            │  自測量情形?
    │            │                    ├─────────────
    │            │                    │2 有無接受民眾專車接送?
    │            │                    ├─────────────
    │            │                    │3 有無接受民眾、代書招待邀
    │            │                    │  ?
    │            ├──────────┼─────────────
    │            │ (三) 登記人員服務情│1 服務態度是否良好?
    │            │      形            ├─────────────
    │            │                    │2 有無藉故刁難?曲解法令?
    │            ├──────────┼─────────────
    │            │ (四) 登記人員風紀情│1 有無兼辦或勾結土地代書趕
    │            │      形            ├─────────────
    │            │                    │2 有無接受土地代書邀宴或餽
    │            ├──────────┼─────────────
    │            │ (五) 其他          │1 舉發偽 (變) 造文書者?
    │            │                    ├─────────────
    │            │                    │2 主動查處員工不法或違規者
    │            │                    ├─────────────
    │            │                    │3 其他對風紀有實際助益之作
    └──────┴──────────┴─────────────
    ─────┬──┬────────────────┬─┬─┬─┐
              │ 配 │                                │得│小│備│
            點│    │評        分        意        見│  │  │  │
              │ 分 │                                │分│計│註│
    ─────┼──┼────────────────┼─┼─┼─┤
    業。      │ 20 │本目評分採扣分方式處理。        │  │  │  │
    ─────┼──┤凡有違反單項 (條) 規定者        ├─┤  │  │
              │ 10 │,以違反次數最多者為標準        │  │  │  │
    ─────┼──┤,該單項 (條) 給予零分計        ├─┤  │  │
    之民眾藉故│ 5  │算;其餘次數較少者,依次        │  │  │  │
              │    │數比例遞減。未違反規定者        │  │  │  │
    ─────┼──┤,該單項 (條) 全部給分。        ├─┤  │  │
    辦案件及私│ 10 │                                │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請或餽贈者│ 10 │                                │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5  │                                │  │  │  │
    ─────┼──┤                                ├─┤  │  │
    辦案件者?│ 10 │                                │  │  │  │
    ─────┼──┤                                ├─┤  │  │
    贈者?    │ 10 │                                │  │  │  │
    ─────┼──┼────────────────┼─┤  │  │
              │ 0  │本目不配分,如地政事務所        │  │  │  │
    ─────┼──┤有左列情事者,每案加本項        ├─┤  │  │
    ?        │ 0  │總分1 分。                      │  │  │  │
    ─────┼──┤加分以不超過100 分為限。        ├─┤  │  │
    為        │ 0  │                                │  │  │  │
    ─────┴──┴────────────────┴─┴─┴─┘
  • 五 總成績按左列比率計算之: (一) 登記占百分之二十五。 (二) 測量占百分之二十五。 (三) 地籍資料管理占百分之二十五。 (四) 為民服務占百分之十五。 (五) 風紀占百分之十。
  • 六 考核成績等級如左: (一) 總分八十五分以上者為優等。 (二) 總分八十分以上未滿八十五分者為甲等。 (三) 總分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者為乙等。 (四) 總分六十分以上未滿七十分者為丙等。
  • 七 總成績經評定列優等前二名之地政事務所,第一名記功一次三人、嘉 獎二次三人、嘉獎一次三人,第二名記功一次一人、嘉獎二次二人、 嘉獎一次三人,第一名另頒獎牌一面,第二名及第三名各頒獎狀一張 。
  • 八 總成績經評定為未滿六十分之地政事務所,記過一次三人、申誡二次 三人、申誡一次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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