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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消防類
民國 113 年 03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13年3月15日經濟部經水字第11360202240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
  • 第 3 條
    本標準所稱水災災害救助,指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豪雨特報或颱風警報 ,因淹水所致之災害,由主管機關給付水災實際受災者緊急危難之生活救 助金。 水災災害生活救助金包括下列各種救助: 一、人員死亡、失蹤、重傷救助。 二、安遷救助。 三、住戶淹水救助。 四、農田、魚塭、漁船(筏)、舢舨受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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