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29 條本辦法所需書表格式及費用等由主管機關定之,並依預算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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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4-06-1003
臺北市氣體燃料導管承裝業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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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86 年 01 月 07 日
中華民國86年1月7日臺北市政府(85)府法三字第85091418號令修正發布第29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