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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產業發展類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7 年 12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2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700137531號令修正公布第45-1條條文
  • 第 45-1 條
    旅客或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未依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申請檢疫者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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