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水處人員之薪給,採薪點制,其薪點依附表一、二之規定。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4-02-2001
臺北市政府所屬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4 年 11 月 10 日
中華民國94年11月10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人字第09431690900號函修正下達第2點條文之附表一、二;並自94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