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獲選為模範工地之施工及監造廠商,由本局頒發榮譽獎狀乙張;主辦 工程處工地主任及監工人員予以敘獎及獎品,工務所則頒發提貨券, 以資鼓勵。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6-04-2022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模範工地評選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10 月 11 日
中華民國95年10月11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北市工園字第09532109200號函修正發布第6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