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3-17-4003
自治規則
民國 99 年 02 月 06 日
中華民國99年2月6日臺北市政府(99)府法三字第09930264600號令修正發布第11條條文;並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第 11 條
    本辦法自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