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所需書表如附件一至附 件五。
臺北市法規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4-05-301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5 年 10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1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農字第10532760500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條文之附件一、二;並自105年1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