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項目
類別
收費金額
(每生)說明
學期中
課業輔導高一、高二、高三
25元/節
1、教師授課鐘點費為每節550元,支用時間為學期中第8節(含)以後之學習輔導時間、假日及寒暑假(不受上班時間限制),並按實際授課節數(含監考時數)發給。
2、各項目輔導班以成班人數16人以上為原則(儘量不併班)。
3、各校辦理留校自習,工作人員得酌支加班費。
4、辦理各項輔導活動得支領加班費。寒暑假
課業輔導高三(40節)
寒假1,000元
升高三(120節)
暑假3,000元
學期中
補救教學高一、高二、高三
(每週1節)25元/節
寒暑假
補救教學高一、高二、高三
(40節)寒假1,000元
高一、高二、高三
(120節)暑假3,000元
假期
學藝活動高一、高二、高三
25元/節
留校自習
高一、高二、高三
不收費
臺北市法規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5-04-201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1 年 01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11年1月1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北市教中字第1113021482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並自111年1月2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高級中學學習輔導費收費標準表;新名稱: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習輔導費收費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