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項目
類別
收費金額(每生)
說明
學期中
課業輔導
高一、高二、高三
35 元/節
1、教師授課鐘點費為每節550元,支用時間為學期中第8節(含)以後之學習輔導時間、假日及寒暑假(不受上班時間限制),並按實際授課節數(含監考時數)發給。
2、各項目輔導班以成班人數16人以上為原則(儘量不併班)。
3、各校辦理留校自習,工作人員得酌支加班費。
4、辦理各項輔導活動得支領加班費。
寒暑假
課業輔導
高三(40 節)
寒假 1,400 元
升高三(120 節)
暑假 4,200 元
學期中
補救教學
高一、高二、高三(每週 1 節)
35 元/節
寒暑假
補救教學
高一、高二、高三(40 節)
寒假 1,400 元
高一、高二、高三(120 節)
暑假 4,200 元
假期學藝
活動
高一、高二、高三
35 元/節
留校自習
高一、高二、高三
不收費
本條文尚未施行,施行日期:1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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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5-04-201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4 年 02 月 19 日
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中字第1143038523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4年8月1日生效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4.08.01
114年02月19日修正發布,自114年08月0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