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招募程序 (一)招募公布:於本館、大專院校(淡水、北投、士林區重點學校)、北投區社團協 會、電子媒體廣告公告招募訊息。 (二)報名方式:於招募期間與本館及協辦單位索取報名後傳真報名或向本館洽詢。 (三)面試:於本館參加面試,擇優錄取。 (四)特殊訓練:經甄試通過者,需參加特殊訓練。 (五)以上經本館考核通過者始成本館正式志工。
- 十、本館志工之訓練。 (一)基礎訓練:應轉知志工各項基礎訓練訊息。 (二)特殊訓練:文化館參觀與介紹、圖書管理工作內容說明、台灣原住民族文化概述 、文化館常設展、臨時特展、座談會、文化導覽、圖書資料管理等教育訓練為主 ,以不定期及形式開辦。
- 十二、擔任本館導覽志工,均需參加本館常設展示之特殊訓練,經導覽考核通過者,始得擔 任帶團解說工作;未考核通過但有正確認知者,可為自由參觀者作簡單說明。
- 十三、擔任圖書志工者,均需參加圖書資料管理之特殊訓練,並維持圖書閱覽區之整潔與秩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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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29-02-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2 年 01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02年1月4日臺北市政府(102)府原綜企字第10132948500號函修正第5、10、12、13點條文;並自102年2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