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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7-03-4007
自治規則
民國 98 年 11 月 03 日
中華民國98年11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836497800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
  • 第 2 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本府,並委任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以下簡稱停管 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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