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31-01-202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8 年 03 月 23 日
中華民國98年3月23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一字第09830285600號函修正下達第7點條文
  • 七、本會委員會議每年召開二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得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影 視產業從業人員或相關團體代表列席。開會時,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 能出席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副主任委員亦不克出席時,由主任委員指派委員一人代 理,如未指派者,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本會會議決議事項,應以本府名義送請 有關機關辦理。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