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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9-03-2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12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勞動字第10140852400號函修正第2、4點條文;並自102年1月1日實施
  • 貳、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市政白皮書「從心出發-禮民臺北」篇之「尊重生命 ,消弭治安死角」章。 二、本府勞動局96年度施政計畫。
  • 肆、主辦單位 一、單一工程預算達新臺幣 2億元以上之主辦機關(以下簡稱工程主辦機關)。 二、臺北市勞動檢查處(以下簡稱勞動檢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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