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各場地使用時間及收費基準如附表。
臺北市法規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30-02-3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1 年 09 月 19 日
中華民國111年9月19日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111)北市訓總字第1113005034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之附表;並自111年10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