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2-04-300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2 年 03 月 25 日
中華民國102年3月25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102)北市民宗字第10231030900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之附表;並自102年4月18日生效
  • 四、林安泰古厝場地收費基準表如附表。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