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附件
- 臺北市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場地使用申請表.odt
- 第 4 條附件
- 附表:臺北市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場地收費基準表.odt
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02-04-3008
臺北市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場地收費基準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2 年 03 月 25 日
中華民國102年3月25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102)北市民宗字第10231030900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之附表;並自102年4月1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