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本處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專線電話:(02)27598766 專線傳真:(02)27592766 電子信箱: af6457@gov.taipei或 bz6222@gov.taipei 本處受理性騷擾申訴後,將指定專責處理人員協調處理。
- 七、本處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採取立即且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保護被害人之權益及隱私。 (二)對身心障礙者依其障別提供必要之協助。 (三)對所屬場域空間安全之維護或改善。 (四)對行為人之懲處。 (五)其他防治及改善措施。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6-09-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1 年 08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奉首長核定下達生效修正第6、7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