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申請文件與審核流程: (一)備齊下列文件後,逕以掛號郵寄(信封上請加註「申請臺北市街貓 友善照護行動方案補助企劃書」等字樣)或親自送至動保處。 1.臺北市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案(TCCP)補助申請表暨企劃書(如 附件1)。 2.申請團體理事長或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其當選證書影本, 與團體經主管機關合格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獸醫診療機構合作同意書(如附件 2)。 4.申請之團體名下指定之帳戶影本。 5.行政中立切結書(如附件 3)。 (二)經書面初審通過,動保處將另擇期召開評選小組會議(評選小組成 員包括處長、技正、動物管理組、動物收容組組長及動物救援隊隊 長等五位),經評選小組評估條件成熟且有意願辦理街貓友善照護 行動方案工作之團體,將決定核予該計畫之執行目標數量及同意核 撥補助之額度。 (三)評選通過,動保處將發函通知各申請之團體;須補正資料者,動保 處另函通知於規定期限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資料者,視同放棄,不 予受理。 (四)經評選通過之團體,應指派原提出行動方案補助企劃書內之有意願 受訓認證街貓 TCCP 志工配合動保處規劃之街貓 TCCP 志工教育訓 練,並經參與訓練與認證,核發街貓 TCCP 志工識別證,方能執行 本市街貓 TCCP 補助計畫工作。
- 八、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案(TCCP)標準作業程序: (一)欲參加本市轄區內捕捉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案工作之合格登記團體 應事先調查機關學校、鄰里或社區街貓之數量及預定申請之數量, 擬具「申請臺北市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案補助企劃書」,向動保處 提出申請。 (二)經書面初審通過後,即召開評選小組會議進行評選,經評選條件成 熟之企劃案核定通過並決定核予補助數額,經簽陳首長核定後,即 發函通知申請之團體核定通過補助之金額與街貓隻數。 (三)由動保處辦理街貓 TCCP 志工訓練課程,申請之團體應指派原提出 行動方案補助企劃書內之有意願受訓認證街貓 TCCP 志工配合動保 處規劃之街貓 TCCP 志工教育訓練,並經參與訓練與認證後,始得 參與該年度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案,未合格認證志工辦理之街貓友 善照護行動方案工作不予補助。 (四)受訓完成認證之志工執行街貓 TCCP 工作時應戴識別證,並於動保 處核定之辦理區域及街道以人工方式誘捕街貓後先行收容,於獸醫 診療機構、社區或鄰里佈告欄公告,確定為無主之街貓後,再送往 配合之獸醫診療機構進行晶片植入、施打狂犬病疫苗、除蚤點藥、 絕育手術、耳號註記、術後復原療養之工作,再將術後復原之街貓 原地回置(由動保處事先提供免費之晶片給予配合之獸醫診療機構 ),且由認證志工即時將公告資訊,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通報動 保處承辦單位,以供動保處管控及備驗。另民間團體應完成或公告 程序,期間所衍生之民事侵害責任概由該團體負責,與動保處無涉 ,動保處亦不補助相關費用。 (五)由認證志工透過團體,統一彙整後,於每月十日前,且十二月份請 款於次年一月五前檢具領據、上月份「臺北市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 案(TCCP)流程紀錄表」、上月份之「臺北市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 案(TCCP)補助核銷明細表」及指定帳戶影本,向動保處提出申請 補助核銷。流程紀錄表之經費來源(申請補助或自費施作)須勾選 並核章,自費施作之街貓須於補助核銷明細表之備註欄中註記,動 保處及各團體另應於網站公布街貓晶片號碼及經費來源,以資識別 。 (六)經動保處審核查驗無誤,即將補助金額電聯匯入申請團體指定之金 融帳戶內,所有補助款項將開立扣繳憑單,以為該年度扣繳所得依 據。 (七)非本市經費補助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公私法人或社會團體,經 自行募集經費推動街貓 TCCP ,亦得比照本公告申請程序;另非本 市經費補助之個人,經自行募集經費推動街貓 TCCP 者,亦可加入 街貓 TCCP 方案並參加街貓 TCCP 志工訓練及認證,該個人所捕捉 到 TCCP 之街貓,應提出絕育及足供辨識相關佐證本補助相關申請 書表,請於動保處網站下載。資料送動保處備查,動保處如捕獲該 個人所照護之街貓,將通知領回照護。 (八)施術之獸醫診療機構於手術中發現街貓已絕育者,不論公母一概不 予補助。 (九)本補助相關申請書表,請於動保處網站下載。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4-10-301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1 年 09 月 30 日
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保管字第1116017749號令修正發布第6、8點條文;並自111年10月15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