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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13年9月6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保救字第1136031009號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並自113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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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3年2月23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保救字第1136013050號令修正發布第4、6、7點條文及附件一至六;並自113年3月1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113年3月7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北市產業授動字第1136013910號函勘誤發布日期「113年2月22日」為「11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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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保管字第1116017749號令修正發布第6、8點條文;並自111年10月15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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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4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保管字第10632203800號令修正發布第6、8點條文;並自107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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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7月16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104)動保管字第104316966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0點;並自104年8月5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10-301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7 月 16 日
民國 113 年 09 月 06 日
中華民國113年9月6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保救字第1136031009號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並自113年10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