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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3-17-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1 年 02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11年2月10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都規字第1113011185號函增訂第6點條文;並自111年2月11日生效
  • 陸、都計案及都審案之捐贈代金收入,由臺北市住宅基金專戶及臺北市都 市更新基金專戶各分配收入總額百分之五十。但都市計畫或其他法令 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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