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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20-03-3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4 年 06 月 14 日
中華民國84年6月14日臺北市政府兵役處(84)北市兵研字第12477號函修正 (原名稱:役男徵額歸屬證明書申請須知;新名稱:臺北市役男徵額歸屬證明書申請須知)
  • 一 說明: 依照「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十三規定,役男在公私立高中 以上學校肄業,應申請緩徵之學生,在台北市各區列管徵額有案者, 在每學期註冊入學前,應先向列管區公所申請發給「役男徵額歸屬證 明書」,於註冊時繳交學校辦理緩徵申請。
  • 二 應備證件: (一) 錄取通知書、註冊通知書或學生證。 (二) 役男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 三 申請手續: (一) 申請人攜應備證件向列管區公所兵役課申請並即領取。 (二) 亦可採書面或電話向列管區公所兵役課洽辦;應說明姓名、年次、 居住之里鄰及詳細住址等資料,並按通知取件時間,攜應備證件, 印章前往領取。
  • 四 處理程序:如流程圖。 台北市役男徵額歸屬證明書申辦作業流程
    區 長
    核│ ↑陳 │ │ │ │ │ │ 發↓ │判
    ┌───────────┴────┐
          │                                │
          │  區公所兵役課                  │
          │                                │
          │       (隨到隨辦)               │
          │                                │
          └───┬────────────┘
    通│ ↑申 知│ │ 領│ │ 取│ │ ↓ │請
    ┌───────────┴────┐
          │                                │
          │申          請          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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