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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8-08-3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7 年 05 月 06 日
中華民國97年5月6日臺北市政府府授社婦幼字第09734771300號函發布自97年6月10日停止適用
  • A︵ 房雙 人 房 ︶ B︵ 房雙 人 房 ︶ C︵ 房單 人 房 ︶
    每 月 租 金 四 、 三 ○ ○ 元 三 、 ○ ○ ○ 元 二 、 三 ○ ○ 元
    保︵ 每 證月 租 金金 之 二 倍 , 進 住 前 一 次 繳 清 ︶ 八 、 六 ○ ○ 元 六 、 ○ ○ ○ 元 四 、 六 ○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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