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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01-1-3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8 年 03 月 26 日
中華民國88年3月26日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88)北市松地一字第8860312400號函停止適用
  • (尚待業務機關補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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