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的: (一)資源回收利用,避免浪費。 (二)以廢物支援教學及美化環境。 (三)培養學生創造力及節約習慣愛惜公物之美德。
- 二、原則 (一)妥善規劃維護:適量購買並正確使用、維修及妥善保管課桌椅。 (二)專人專責處理:舉辦研習,培訓木工人才,專責學校課桌椅之修繕維護。 (三)資源回收程序:依解體、分類、收藏,及再利用之過程處理。 (四)藝術創新與再造:依材形、材質之不同,適材適用,妥善規劃與設計,並化腐朽 為神奇,美化學校環境及提供教學資源。
- 三、處理方式:
利用之方式 可利用部位 說 明 備 註 (一)量組或修補 全部 1.將報廢之課桌椅解體、分類、收藏 、備用。 2.將使用中局部損壞之課桌椅送修, 更換零件。 3.避免棄置地下室、孳生蚊蟲、妨害 衛生。 (二)美化校園之 藝術造形 全部 1.透過藝術造形原理,廢物利用立體 化佈置校園及教室。 2.利用桌面製成校園中休憩的座椅。 3.將前述造形彩色處理、美化校園。 (三)製作花木栽 植或培育箱 1.配合各種造形,釘製成植物之栽植 箱,美化錄化校園。 2.作為各年級自然科學課程之種子培 育箱。 (四)教學材料 全部 作為才藝與雕塑之素材。 (五)班級圖書策 全部 以桌面特製成班級圖書館,搬運圖書 供各班級交流使用。 (六)教具箱或工 具箱 全部 製作教具箱以裝置零碎之教具,分科 分年級分單位存放,既方便取用搬運 ,又方便於分類整理。 (七)運動會、遊 藝會及兒童 劇之道具 全部 依節目性質之不同別規劃設計。 麐 (八)營火晚會之 柴火 全部 已無法再使用者若任意丟棄,則造成 垃圾處理之困擾,可舉辦晚會作為架 營火之材料。 (九)其他 - 四、各校可參考上列原則,並針對學校特色妥善運用。
臺北市法規所有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5-07-2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10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8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國字第104412343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