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教育部七十四年四月四日壹(74)中字第一二五七四號函轉\部廳局中小學教育行政 座談會決議辦理。
- 二、目標: (一)倡導校園倫理,增進師生關係:培養尊敬師長,友愛同學,愛護學校的好學生。 (二)宏揚家庭倫理,敦厚親子關係:培育孝順親長,友愛兄弟,重視家庭的好子弟。 (三)推展社會倫理,增強群己關係:培育尊老敬賢,合群善群,關懷社會的好國民。 (四)實踐民族文化,加強生活教育:培育學生成為有朝氣,有秩序,有禮貌的好市民 。
- 三、原則: (一)教材要具體扼要。 (二)方法要簡單易行。 (三)認知實踐要並重。 (四)激勵要及時適切。 (五)考查要落實有效。
- 四、行政措施方面: (一)蒐集整理有關實施倫理道德教育之法令資料,印發全體教師於相關會議中詳加研 討,俾溝通觀念與齊一做法。 (二)邀請專家學者蒞校專題演講,增進教師推行倫理道德教育之專業知能。 (三)校長應以高關懷,高倡導之領導作風,鼓勵同仁塑造全校融洽和諧之氣氛。 (四)配合校務會議或動員月會,舉辦同仁慶生會,增進關懷,和樂之情誼。 (五)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自強活動,安排文教參觀及聯誼活動,以增廣見聞,聯絡情 感。 (六)舉辦文康活動,如棋藝、球類,插花等,以調劑員工身心,增進彼此情誼。 (七)健全家長會之組織並發揮其功能,協助學校溝通家長觀念,共同推展倫理道德教 育。 (八)利用社會資源,加強倫理道德教育之實施。
- 五、教學活動方面: (一)公民與道德教學務求生動活潑,啟發與討論兼施,示範與演練並重,認知與實踐 合一,尤須著重行為實踐之考查。 (二)編輯倫理與道德教育有關之故事或情境,以為實施聯絡教學之參考。 (三)編製推行倫理道德教育之教學媒體,以提高學習興趣。 (四)舉辦倫理道德教育教學觀摩會,供教師觀摩仿效,以增進教學效果。 (五)推展「一班一書」「一家一書」「家長協助批閱子女作業」,以增進師道與親情 。 (六)配合家長參觀教學日活動,舉辦倫理道德教育資料展覽與研討活動,使家長瞭解 本項教育活動之目的、內容、做法,俾建立共識共信,採取一致行動。 (七)舉辦文化講座與媽媽教室等社教活動,鼓勵家長與社會人士參加,藉以弘揚固有 倫理道德文化,並謀求學校倫理、家庭倫理及社會倫理教育工作之配合。
- 六、訓導活動方面: (一)推行「吾愛吾校」「吾愛吾班」活動,導師輔導班級學生研訂「班訓」「班歌」 及「慶生會」等,以增強校園倫理。 (二)切實推行禮貌運動,培養全校師生「個個打招呼、人人問聲好」以及常說「請、 謝謝、對不起」的習慣與態度。 (三)利用週會、班會、節慶,邀請專家學者及有關教師,闡揚尊師重道,校園倫理及 法律常識座談。 (四)鼓勵學生於教師節、母親節、父親節等重要節慶,寄送問候卡片、信函給父母親 及師長,對老師之誕辰或生病亦能酌表祝賀、慰問之忱。 (五)輔導學生愛護學校榮譽,珍惜公物,維護環境整潔,具有高度歸屬感、責任感。 (六)過節時鼓勵學生對家境清寒及歸國僑生邀至家中過節。對於遭逢家庭重大變故之 同學亦能慰問、弔唁,並予必要之協助。 (七)鼓勵師生共進午餐活動,校長與有關主任、教師亦能安排時間,輪流與各班同學 共進午餐,以促進師生關係。 (八)定期召開班級幹部會報或聯誼活動,加強學生自治功能及自動自發精神。 (九)舉辦以倫理道德教育為主題之演講、作文、書法、辯論會、討論會、唱歌、繪畫 等文藝競賽,激發學生模仿感受之心理,以收沉潛濡染之效。 (十)重視中心德目規條之實踐檢討考查。實施前專人講解其涵義,並切實檢討與考查 實踐成效。 (十一)每學期選拔表揚優良學生,應將校園倫理之實踐列為評選項目:教孝月時選拔 表揚「孝悌楷模」,應將家庭倫理、社會倫理列為評選項目。 (十二)每週舉行禮貌、整潔、秩序比賽,頒發獎牌(狀)以激勵學生向善向上之榮譽 心理。 (十三)配合兒童節、重陽節、軍人節、舉辦「愛心活動」,增進敬老、恤孤、敬軍義 行,培養學生關懷社會之美德。 (十四)每月第一週週末下午為環境整潔日,加強社區環境清潔維護活動,以提昇居民 生活品質。 (十五)強化童軍教育與活動,激勵「日行一善」實踐童軍規條外,並辦理團集合與露 營活動,以培養樂群合群之精神。
- 七、輔導活動方面: (一)推展春暉密集輔導工作,增強輔導群之工作積效。 (二)加強舉辦親職教育活動,有計畫地實施親職教育,促使家長與學校共負輔導學生 行為之責任。 (三)重視「輔導活動」之正常實施,指導學生容忍挫折,體諒別人,了解人際關係與 和睦相處之道。 (四)成立班級懇親會或母姊會,協助推動親職教育並鼓勵「家長訪問家長」活動,發 揚「全班一家、榮辱一體」之精神。 (五)舉行定期之家庭訪問,每生每學年至少一次,不定期之臨時訪視,則視情況需要 為之。 (六)建立學生家庭聯絡網及電話資料,導師與家長應密切取得連繫,尤於發現學生遲 到、早退、缺課時應即時連絡家長,探求原因,迅加處理。 (七)研設「春暉家園」定期邀請家庭破碎、缺乏家庭溫暖之同學,舉辦富有教育意義 與充滿溫情之活動。 (八)編印「親職教育叢書」介紹親職教育之理論與方法,闡述輔導成功之個案,協助 家長適當管理子女,以促進親子關係。
- 八、配合活動方面: (一)綠化美化校園,藉以變化氣質,美化心靈,善化人生。 (二)佈置良好倫理道德教育情境,俾收「境教」之功效。 (三)賦予校舍道路、庭園充滿「境教」功能之名稱,如忠孝樓、思親亭、懷恩堂、思 源路等,以收潛移默化之效。 (四)經常邀請孝、悌、忠、信足為社會楷模人士蒞臨演講或參加校內慶祝活動,俾使 學生見賢思齊。 (五)佈置以倫理道德為主題之文化走廊,力求生動美化。 (六)開闢「倫理園地」提供學生發表優良作品。
- 九、考核: (一)學生實踐中心德目情形,各校自訂評量卡,分送學生自評,老師及家長複評。 (二)學校進行本要點之考核,由本局印發評鑑表於學年度結束前由各校自行評鑑報局 核備,必要時予以抽評。 (三)督學視導各校時應將本要點之施行列為視導重點工作,並予學校必要之輔導與考 評。 (四)各校對實踐行為表現優良之學生應適時予以獎勵表揚。 (五)本局對各校推行本要點卓著績效之人員,主動予以獎勵。
- 十、附則:各校得依據本要點並參酌各校之環境需求,訂定實施計畫加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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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5-04-2001
臺北市中等學校加強倫理道德教育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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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74 年 08 月 05 日
中華民國74年8月5日臺北市政府(74)北市教二字第42056號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