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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5-05-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76 年 03 月 05 日
中華民國76年3月5日臺北市政府(76)北市教三字第10830號函訂頒
  • 一、目的: (一)鼓勵各校積極組團,推展活動,以達到幼童軍、幼女童軍培育良好公民之目的。 (二)鼓勵教師熱心參與,體認「義務服務」之真諦,體驗「由做中學」、「寓教育於 遊戲」及「童子軍三大制度」的教育方式,廣為運用,期使國民教育更生動活潑 。 (三)灌輸休閒教育之正確觀念,使生活教育得以落實生根。
  • 二、原則: (一)各校組團,服務員參與及幼童軍,幼女童軍的參加,均以自願為原則。 (二)幼童軍團、幼女童軍團之活動以利用課餘時間實施為原則。 (三)各校組團必須向各所屬童子軍理事會或女童軍分會完成三項登記。
  • 三、實施要項: (一)組織: 1.凡未成立幼童軍團及幼女童軍團之學校,由幼童軍輔導團或駐區督學輔導,鼓 勵成立新團。 2.團的成立宜由校長及學校教職員或熱心家長五人以上成立團務委員會,聘請團 長、副團長,並招收同性別八歲半至十二歲學童十二至二十四人組成團,積極 展開活動。 3.各團應於每年十二月向所屬童子軍理事或女童軍分會辦理三項登記。 4.各校應依實際需要及背景,增加團數,期使更多的學童有機會參與活動。 (二)訓練: 1.舉辦團務行政研習,以提供團服務人員進修之機會。 2.鼓勵各校,各幼童軍團派員參加各級童子軍理事會舉辦之幼童軍本章訓練或相 關之訓練,研習等活動。 3.鼓勵各校、各校女童軍團派員參加女童軍分會或總會舉辦之服務員訓練或進修 活動。 4.輔導團定期舉辦分區團長圓桌會議、聯團活動或其他活動,以交換領導知能與 心得。 (三)活動: 1.幼童軍團、幼女童軍團之活動以團集會活動為主,每年至少舉行團集會十二次 以上。 2.各團每年至少舉行探涉活動或舍營一次以上。 3.各校應儘量鼓勵所屬幼童軍、幼女童軍參加理會舉辦之幼童軍舍營、幼女童軍 考驗營或其他慶祝大會及活動。 4.各團之活動應依各所屬總會頒訂之活動進程內容來實施。並切實運用活動進程 卡、協助幼童軍、幼女童軍完成進程。 5.妥善應用榮譽制度、徽章制度。適時適地頒授各種徽章。 6.各團應與家長或社會人士利用各種活動或座談會充分溝通,以獲認同與贊助。 (四)經費: 1.各校得於學生活動費編列預算,以辦理團之三項登記及充實團部設備或舉辦各 項活動之用。 2.教育局編列專款,補助各國之設備或訓練活動。 3.各團得接受熱心家長或社會人士之贊助,但不得募捐。 (五)團行政事務: 1.各團應設置團部,並妥為佈置。 2.各團應設置團部基本設備。 3.各團應設置各項表冊,包括團員入團申請書、團員個人資料記錄卡、各級活動 進程卡、團日誌、團集會記錄簿、團部財產登記簿、團經費收支簿、各類資料 卡等。 4.各團應充實團部參考書籍與資料。 (六)輔導: 1.教育局成立幼童軍輔導團,定期赴各校輔導童子軍原理原則、團務行政、團活 動及各項活動。 2.配合教育局駐區督學不定時視導、輔導各校幼童軍、幼女童軍團之正常活動。 3.配合教育評鑑,評核各校辦理幼童軍、幼女童軍之績效。
  • 四、獎勵: (一)辦理幼童軍、幼女童軍活動,成效優異之個人及學校,得由駐區督學或輔導委員 之荐報,給予獎勵。 (二)服務續假之服務員,得由當地理事會分發童子軍之各類績優獎章。 幼童軍、幼女童軍團部 團部是辦理團行政及訓練兒童之場所,團務委員會成立的第一次會議即應決定團址,籌 設團部。有了團部,團的行政事務才有一辦公之場所,同時,可培養幼童軍兄弟情誼, 更使兒童對幼童軍有向心力。因此,團部的設置必須具備有它的條件: 一 團部有叢林奇談的生活背景(幼童軍)及青蛙媽媽的故事背景(幼女童軍)的表現 。 二 團部有教學的情境如諾言、規律、活動進程等。 三 團部有家庭的氣氛、有能讓大家希望聚會的焦點。 四 團部有團的歷史和成果的象徵。 團部設備表如後所附之表,佈置團部必須注意實用,不重豪華,最好讓幼童軍自己設計 ,自己動手做。購置團部設備應依團部經費來源而逐步充實,但是,應以訓練器材及團 基本表冊、旗幟等為第一優先。營帳、炊事帳、工具箱、炊具等須俟其他設備均充實了 ,再進一步填購。 幼童軍、幼女童軍團部設備表如下:

     

    幼童軍團

    幼女童軍團

    團部

    辦公桌椅、櫥櫃、茶具、小隊箱、佈告欄、團印、國旗、旗桿、旗座。

    訓練器材

    跳墊、跳繩、平均台、交通標誌、交通規則、小刀、剪刀、鉗子、螺絲鑽、螺絲刀、小鐵鎚、手鋸子、外傷藥品(救護箱)、繃帶、三角巾、體溫計、馬糞、黏土、色紙、圓規、尺、針線包、三股棉麻繩、細棉絲繩、遊戲用具(視遊戲所需而定)、友邦國旗五面以上、其他與訓練活動有關之器材。

    其他

    圓規、會長及B.P照片、叢林奇談上下期、幼童軍服務員手冊、幼童軍服務員制服、徽章、其他參考書籍、團各項記錄及表格、營帳、炊事帳、工具箱、炊具、嚴家麟照片。

    靈芝台、BP及奧利芙照片、女童軍服務員手冊、幼女童軍服員制服、徽章、其他參考書籍、團各項記錄及表格、營帳、炊事帳、工具箱、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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