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實施目標: (一)加強學校與家庭之聯繫,激發家長關心子女,協助學校教育,增進教育效果。 (二)提昇家長親職教育知能,以建立良好親子關係,強化家庭教育功能,培育健全國 民。 (三)善用社會資源,加強家庭教育,促進國民教育正常發展,建設和諧樂利的社會。
- 二、實施對象:學生家長
- 三、實施原則: (一)共同參與:學校親職教育工作由輔導室策劃,其他處室協同執行,全校教職員工 共同負責。 (二)廣徵意見:廣徵教師、家長及學生意見,瞭解其需求,並參考社區的社經水準, 做為安排親職課程及規劃活動方式的依據。 (三)適性推展:為使親職教育達到最大成效,活動方式宜多樣化,並因年級、行為問 題之不同而安排不同主題,以適應不同父母之需要。 (四)善用資源:善用家長委員會,青少年輔導相關機構或精神醫療機構等社會資源, 推行親職教育。 (五)加強宣導:活動之前應用張貼海報、電話聯繫、書面通知等方式加強宣導。 (六)積極鼓勵:用各種方式鼓勵家長踴躍參加,如給予學生獎勵、銷過或發紀念品等 。
- 四、實施方式: 學校實施親職教育得採下列方式規劃實施: (一)演講:請學者專家蒞校講演或校內同仁擔任。 (二)座談:問題討論、經驗分享。 (三)參觀:教學參觀、社會資源機構參觀。 (四)晤談:個別晤談、團體晤談。 (五)研習:親職教育課程研習。 (六)出版刊物:單張、摺頁、報紙、雜誌、專書等方式。 (七)諮詢專線:設於輔導室或導師室或提供其他諮詢專線服務(如師大特教諮詢專線 、輔導諮詢專線)。 (八)成長團體:組織成長性或矯治性團體、以提升親職教育功能。 (九)家庭訪視:電話聯繫、約談家長、家庭拜訪。 (十)親子活動:趣味競賽、親子營、親子郊遊、親子溫馨時間。 (十一)幸福家庭教室:烹飪社、插花社、韻律社、合唱團等才藝研習團體。 (十二)家庭聯絡:利用日記、週記及聯絡簿。 (十三)提供資訊:親職教育書籍、錄音帶或雜誌、親職教育活動消息。 (十四)學藝活動:配合節慶(如母親節、教師節)舉辦合唱比賽、詩歌朗誦比賽、卡 片製作等學藝競賽活動,並邀請家長參加。
- 五、實施要項
項 目 內 容 備 註 (一)舉辦親職教育 講座 1.提供父母教養子女之觀念與策略。 2.依各年級學生特質,安排適當的主題。 3.每學期安排之主題具有層次性,以吸引家 長參加。 參加主題如附件 。 (二)設置親職諮詢 專線 1.於輔導室設置專線電話。 2.由輔導老師答覆家長與子女溝通的意見, 並主動會知導師或於必要時主動聯繫家長 ,並作簡要記錄。 3.可邀請有經驗且熱心之家長擔任輪值工作 。 經常實施。 (三)進行家庭訪問 1.訪視可以電話聯繫,約家長來校晤談或實 地拜訪家庭等方式。 2.各班導師每學期至少進行三分之一以上學 生家庭訪視工作。 3.訓輔人員協同導師負責特殊學生的家庭訪 視。 4.每次訪視作簡要記錄。 經常實施。 (四)開設親職教育 課程 1.設計系列親職教育課程,以配合家長需要 。 2.利用週六+下午或週日實施,以方便家長 參與。 3.家長採自由報名參加方式,並有計畫的鼓 勵特定對象參加,經費由家長負擔,全部 課程都參加者,由學校發給修畢親職教育 課程證明。 1.可辦理短期研 習班(每學期 至少二次)或 長期研習班。 2.得配合成人教 育方案實施。 (五)舉行大型家長 座談會 1.由學校行政人員分別針對新生、畢業生或 全校學生家長,溝通學校辦學觀念,並和 家長交換意見。 2.含校務報告、問題討論、經驗分享等。 1.每學期至少辦 理乙次。 2.視需要分年級 座談。 3.參考主題如附 件。 (六)舉辦班級親師 座談會 1.於各班教室召開。 2.邀請各班家長代表主持會議共同討論問題 ,導師列席答覆問題並和家長交換意見, 及傳達學校請家長配合事項。 3.行政人員或任課教師視需要列席。 每學期至少舉辦 乙次。 (七)舉辦教學參觀 日 1.家長參觀教學,瞭解孩子在校學習情形。 2.學生學習成果展示。 3.安排親子趣味活動。 每學期至少舉辦 乙次。 (八)舉辦特殊學生 家長座談 1.邀請特殊學生家長或重要關係人到校與導 師、輔導老師及有關行政人員或學者專家 座談,討論學生輔導事宜,並可依學生狀 況進行家族諮商。 2.同質問題的特殊學生家長意見交流。 每學期至少舉辦 乙次。 (九)出版親職簡訊 1.根據各校需要,每期安排一主題和家長溝 通教養子女的觀念。 2.報告學校重要活動及成果。 3.溝通家長和學校意見。 4.提供子女的心聲。 5.介紹校外親職諮詢機構、演講資訊及優良 親職教育書籍。 6.親職教育課程簡介。 7.提供本校親職雜誌、書籍借閱資訊。 8.推廣親子活動。 每學期至少出刊 乙次。 (十)成立父母成長 團體 1.有興趣的父母自由報名或邀特定對象參加 組成小團體。 2.邀請有經驗之團體領導者來帶領團體,藉 由相互討論、經驗分享而成長,經費由父 母負擔。 3.可利用週一至週五時間實施。 4.國小教師週三下午的進修活動可邀請家長 共同參與。 每週一次,每學 期可辦十至十二 次。 (十一)成立幸福家 庭教室 1.提供學校現有設備,成立社區媽媽教室。 2.藉學校與社區民眾相互交流機會,增進其 教養子女觀念,使學校成為社區文化精神 堡壘。 視需要實施。 (十二)加強家庭聯 絡 1.請導師切實批閱生活週記及家庭聯絡簿, 撰寫評語,並請家長按時簽名提供意見, 以加強聯繫,同時依學生情況隨時予以輔 導與協助。 2.家長如有意見及時處理,亦會知有關處室 。 3.訓導處隨時抽查學生週記及聯絡簿,對於 各班書寫認真學生予以公開表揚。 經常實施。 (十三)舉辦學藝活 動 1.舉辦詩歌朗誦或合唱比賽,邀請家長參加 ,抒發孝親情懷。 2.舉辦慶祝母親節親子活動,邀請母親參加 ,以增進親子感情。 配合節日慶典實 施。 (十四)推行「一家 一書」運動 1.家長與孩子共同選讀優良讀物。 2.家長指導孩子書寫心得報告,並檢閱之, 以增進親子情感。 視需要實施。 (十五)其他相關活 動 1.隨時處理臨時性親職教育交辦事項。 2.利用段考下午或期末辦理參觀及服務育幼 院或養老院等活動。 3.分發信函,請家長配合共同輔導其子女, 如「給新生家長的一封信」、「拒絕安非 他命進入校園」等。 視需要實施。 - 六、實施經費:由各校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 七、評鑑與獎勵: (一)評鑑方式: 1.以問卷、電話聯繫等方式,瞭解一般家長在參與學校親職教育活動之反應。 2.召開輔導會議,由有關同仁按預定項目實施自我檢討。 3.利用家長委員會時,請提出本校辦理親職教育改進意見。 4.績效追蹤,在活動過後一段時間,即以預擬項目觀察學生的行為表現或學生報 告其父母之表現。 (二)獎勵: 經本局考核辦理親職教育成效良好學校,由本局從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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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5-07-2005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推展親職教育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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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0 年 09 月 11 日
中華民國80年9月1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80)北市教二字第54165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