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標: 為督促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學學童於寒暑假期中不致荒廢學業,而達正常之學習目 的特訂定本實施要點。
- 二、實施 (一)作業設計 1.各校寒暑假作業所需之有關資料以自行設計,自編。 2.小型國小無力自編自印者得商由附近國小代為辦理。 3.絕對禁止採用坊間出售之印刷物違者議處。 (二)實施時間:自放假日起一週後實施。 (三)作業分類: 1.選擇作業之原則: (1)國小寒暑假作業內容不採統一編製,可依各校之環境而別。 (2)作業應富有彈性,富有教育意義。 2.寒暑假作業之種類:各校應視學童實際需情形選擇數項施行。 (1)語文活動: 甲、日記(低年級圖日記)。 乙、作文(遊記、創作)。 丙、佳作背誦。 丁、閱讀報告。 戊、書法(大小楷宜每日書寫以發揚國粹)。 (2)研究調查活動: 甲、採集標本。 乙、蒐集有關科學、文化圖片分類整理。 丙、專題觀察紀錄。 丁、實驗研究報告。 戊、飼養動物觀察報告。 己、其他 (3)社會活動: 甲、參觀名勝古蹟。 乙、參加社區活動。 丙、訪問(配合社會科)並寫報告。 丁、繪製地圖。 戊、參觀圖書館。 己、其他。 (4)藝術活動: 甲、美術(寫生、自由畫)。 乙、勞作(製作玩具)。 丙、參觀畫展共寫報告。 丁、音樂欣賞。 戊、其他。 (5)酌量編造心算或數學複習題。 (四)作業分量: 1.低年級每天以不超過一小時為限。 2.中年級每天以不超過二小時為限。 3.高年級每天以不超過三小時為限。 4.本項作業各校應依學童興趣及學校人力情形,就以上各項作業活動選擇數項作適 當分配。 5.凡舉辦暑期活動之學校,其作業分量應酌予減少。 (五)作業處理: 1.作業批閱:以利用返校日批閱為原則。 2.作業處理:應選出優良作品於新學期開學後第一次母姐會辦理是項作業展覽。
- 三、本要點實施後各管區督學得隨時到校視導並調閱有關作業。
- 四、各校校長及有關部主任應認真考核,作為年級考核之重要參考。
- 五、本要點奉准後實施。
- 六、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簽請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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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5-05-2017
臺北市各國民小學寒暑假作業實施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64 年 06 月 27 日
中華民國64年6月27日臺北市政府(64)北市教三字第23494號函訂定全文6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