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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4-06-3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77 年 05 月 23 日
中華民國77年5月23日臺北市政府(77)建四字第17949號公告修正
  • 一 說明: (一) 凡裝有電力設備之娛樂場所、公共場所、礦場、工廠及受電電壓屬 於高壓以上之用電場所均須依「台北市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規 定,設置專任電氣技術人員。 (二) 電氣技術人員登記分初、中、高三級,低壓供電者應設置初級電氣 技術人員,高壓供電者應設置中級電氣技術人員,特高壓供電者應 設置高級電氣技術人員。 (三) 初級技術員應具乙種電匠資格,中級技術員應具高級工業以上電機 科系畢業,或普通電機工程科及格,或甲種電匠資格。高級技術人 員應具專科以上學校電機科系畢業或高考電機科及格,或電機技師 資格者。
  • 二 應該準備之文件:
    名 稱 需要 數量 法令依據 說 明
    (1) 電氣技術人員 登記申請書 台北市電氣技 術人員管理規 則第十條 依照表格各欄以鋼筆或 毛筆填寫清楚,並蓋事 業單位及電氣技術人員 印章。
    (2) 電氣設備明細 表 台北市電氣技 術人員管理規 則第三、四、 五條 依照表格各欄詳細填明
    (3) 身分資格證明 台北市電氣技 術人員管理規 則第十條 須繳驗資格證明文件之 正本及影本二份,(正 本檢驗後發還)現職服 務證明一份暨電氣技術 人員身分證 (二面)
    (4) 相片 同 右 五公分半正面脫帽相片
    * 新建築物首次申請供電應加附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乙份,以營利事業名 義申請供電或增加契約容量者,應檢附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
  • 三 申請手續: (一) 申請人應先購買電氣技術人員登記申請書表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發售) ,依照規定填寫後檢附有關證件 (如前表) ,向建設局申請 。 (二) 電氣技術人員申請登記作業流程圖: ┌──────┐ │ 書 請 申│ │ (人請申由) │ │ 填 購 │ └──────┘ │ ┌──────┐ │發收總局設建│ │ (天 一) │ │ │ └──────┘ │ ┌──────┐ │桌 記 登│ │ ( 天 半) │ │ (科四第) │ └──────┘ │ ┌──────┐ ┌──────┐ │知通齊不件證│ │查 審 │ │ (天二) 件補│── │ (天 一) │ ─────┐ │ (人辦承) │ │ (科四第) │ │ └──────┘ └──────┘ │ │ │ │ ┌──────┐ ┌──────┐ │ │核 審 │ │核 審 │ │ │ (天 一) │ │ (天 一) │ │ │ (長 股) │ │ (長 股) │ │ └──────┘ └──────┘ │ │ │ │ ┌───────┐ ┌───────┐ │ │行 判 │ │ 行 判 │ │ │ (天 半) │ │ (天 半) │ │ │(行決為代長科)│ │(行決為代長科)│ │ └───────┘ └───────┘ │ │ │ │ ┌──────┐ ┌──────┐ │ │文發繕送 │ │文發繕送 │ │ │ ( 天一) │ │ (天一) │ │ │ (書文) │ │ (書文) │ │ └──────┘ └──────┘ │ │ │ │ ┌──────┐ ┌──────┐ │ │ 件 補 │ │ 照 領 │ │ │ │ │ │ │ │ (人請申) │ │ (人請申) │ │ └──────┘ └──────┘ │ └────────────────────┘ 台北市電氣技術人員登記申請書 ┌──────────────────────────────┐ │茲依照「台北市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之規定檢具有關證件申請登│ │記,請准予核發高中初級電氣技術人員執照。 │ ├────┬──────┬──┬─────┬───┬─────┤ │姓名 │ │性別│ │出生 │ │ │ │ │ │ │年月日│ │ ├────┼──────┼──┼─────┴───┴─────┤ │籍貫 │ │住址│ │ ├────┼──────┴──┴───────────────┤ │學歷 │ │ │(或考試)│ │ ├────┼──┬──────────────────────┤ │自 行│ 經 │ │ │貼 妥│ │ │ │相 片│ 歷 │ │ ├────┼──┴─────┬──┬───┬────┬────┤ │現任工作│ │職位│ │任職日期│ │ └────┴────────┴──┴───┴────┴────┘ 此致 台北市政府建設局 事業名稱: ( 蓋章 ) 地址 : 電話 : 電氣技術: ( 蓋章 ) 人員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電氣設備明細表 ┌──────┬────────┬───────┬──────┐ │用電場所名稱│ │用電場所地址 │ │ ├──────┼────────┼───────┼──────┤ │ │ │ │臺灣電力公司│ │供電方式 │ 相 線式 伏特│台電轄區營業處│台北北區營業│ │ │ │ │處 │ ├──────┼────────┼───────┼──────┤ │責任分界點 │ 桿線 負荷端│電 號 │ │ ├──────┼────────┴───────┴──────┤ │保護設備 │ │ │ ├───────────────────────┤ │ │ (附詳細保護設備接線圖一份) │ ├──────┼───────────────────────┤ │主變壓器 │ │ │電壓及容量 ├───────────────────────┤ │ │ (填明一次、二次電壓、相數、容量及變壓器數量) │ ├──────┼───────────────────────┤ │ │ │ │主要用途 ├───────────────────────┤ │ │ │ ├──────┴───────────────────────┤ │ 用 電 設 備 明 細 表 │ ├──┬─┬─┬─┬─┬──┬─┬─┬─┬─┬─┬─┬──┬─┤ │設備│相│電│容│具│合計│用│設│相│電│容│具│合計│用│ │名稱│數│壓│量│數│容量│途│備│數│壓│量│數│容量│途│ │ │ │ │ │ │ │ │名│ │ │ │ │ │ │ │ │ │ │ │ │ │ │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業法定代理人 (蓋章) 電氣技術人員 (蓋章) 年 月 日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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