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視實際需要與設備狀況,得設部、科、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 內科系醫療部:綜理內科系統各科醫療服務及醫務行政等事項。分設
下列各科:
(一) 一般內科:一般內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究
教學訓練等事項。
(二) 腎臟內科:腎臟內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
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三) 消化系內科:消化系內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
及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四) 胸腔內科:胸腔內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
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五) 精神科:精神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究教
學訓練等事項。
(六) 小兒科:小兒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究教
學訓練等事項。
(七) 家庭醫學科:家庭醫學科病人之診斷、治療、追蹤、保健、門診與
住院病人之健康檢查及不屬其他科、室之醫院公共衛生教育及研究
教學訓練等事項。
(八) 心臟血管內科:心臟血管內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
指導及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九) 皮膚科:皮膚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究教
學訓練等事項。
(十) 復健科:復健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及物理、職能、心理
、語言治療、衛生指導及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十一) 神經內科:腦神經、全身神經系統內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
治療、衛生指導及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十二) 新陳代謝科:新陳代謝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
導及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二 外科系醫療部:綜理外科系統各科醫療服務及醫務行政等事項。分設
下列各科:
(一) 一般外科:一般外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
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二) 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
、治療、衛生指導及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三) 婦產科:婦產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究教
學訓練等事項。
(四) 骨科:骨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究教學訓
練等事項。
(五) 眼科:眼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究教學訓
練等事項。
(六) 耳鼻喉科:耳鼻喉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
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七) 麻醉科:各科手術麻醉及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八) 泌尿科:泌尿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究教
學訓練等事項。
(九) 精神外科:精神外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
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十) 整形外科:整形外科門診及住院病人及燒燙病人之診斷、治療、衛
生指導及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三 急診科:急診病人之診斷、治療、衛生指導及研究教學訓練及緊急醫
療救護之指揮、協調、聯調、聯絡、調度等事宜。
四 牙科:牙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義齒、鑲補、衛生指導及
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五 社區醫學科:社區醫學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追蹤、社區
預防保健、衛生指導及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六 中醫科:門診病人之中醫診療、針炙及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七 醫療技術部:綜理醫技各科臨床檢驗、病理診斷及行政等事項。分設
下列各科:
(一) 放射線診斷科:醫學影像之診斷、治療、及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二) 檢驗醫學科:各科門診、急診、體檢及住院病人臨床實驗、檢驗、
診斷及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三) 解剖病理科:有關各科病理檢驗及研究教學訓練等事項。
八 藥劑科:
(一) 處方之稽核及藥品之購置、鑑定、驗收、儲存、保管、供應及調劑
。
(二) 藥物安全之諮詢及研究。
(三) 臨床藥學之服務及研究。
(四) 依法律應由藥師執行之業務等事項。
九 護理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護理、病房環境衛生之監督、敷料之消毒
與供應、實習護理學生之指導及護理業務之研究等事項。
十 營養科:醫院營養工作之規劃執行與住院病患之膳食、營養調配、營
養諮詢、管理及研究等事項。
十一 病歷室:門診及住院病人病歷之填製、整理、保管、疾病分類統計
及研究等事項。
十二 住院室:病人住院、出院之管理、醫療費用之記帳、造報、請款等
事項。
十三 社會服務室:醫療社會服務、貧病救助及公共關係等事項。
十四 衛生教育室:醫院衛生教育業務之規劃執行與研發展等事項。
十五 企劃室:業務發展計劃、醫院管理實務、為民服務方案、一般研考
、研究發展、醫療法務及媒體公關等事項。
十六 勞工安全衛生室:勞工安全衛生事項之管理規劃及教育訓練等。
十七 資訊室:資訊系統之策劃、督導、審查、管理,業務自動化之設計
、推動及資訊化各種硬體、軟體之租購、維護與使用技術之諮詢開
發。
十八 秘書室:醫療器材與機電工程之保養維護、印信典守、文書、檔案
、庶務、採購、財務管理、出納、修繕養護、環境衛生、廢水處理
、工友管理及不屬其他科、室之業務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