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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31-資-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4 年 12 月 12 日
中華民國84年12月12日臺北市政府(84)府主資字第84088970號函訂頒
  • 一 前言 行政院為提昇政府機關行政效率及加強便民服務,積極推動行政革新 ,促進政府行政資訊之交換與應用責成交通部電信總局配合開放商用 國際網路網路 (Inetrnet) ,並希望藉由交通部電信總局之網際資訊 網路 (HiNet) 來達成資訊之交換,本府資訊中心已向電信局數據所 申請一路 64K 專線現已接通網際資訊網路 (HiNet) ,將提供本府 市政大樓網路連線各機關申請使用,使各機關藉由網際網路 (HiNet) 與國內各網路互通,並與國際網際網路 (Internet) 通信,使用遠端 登錄、電子郵遞、檔案傳送等功能,期以擴展資訊應用。
  • 二 網際資訊網路 (HiNet) 概述: (一) 網路架構: HiNet 之主幹網路系採訊框傳送 (Frame Relay) 網路或其他高速 數據通信網路。 電信局數據通信機房裝設終端伺服機、路由器及電腦主機,提供地 區性之網路服務功能,其中電腦主機將提供信件、公共檔案、網路 論壇、領域名稱等功能。電信局台北中心機房裝設網路管理系統工 作站及國際轉接路由器,以提供網路管理及國際 Internet 連接功 能,並可透過路由器與學術網路 (TANET) 以及其伳網路互通。 級端機或 PC 用戶,可利用數據機,並透過電話撥接網路或數據專 線,連接裝設數據通信機房之終端伺服機,以執行各種傳輸控制及 網路互連通信協定 (TCP/IP) 資訊應用。 區域網路或電腦主機 (含工作站) 用戶,可利用數據機、路由器或 網路通信卡,並透過訊框傳送網路、數據專線、分封網路或電話撥 接網路,連接 HiNet 網路以執行各種資訊應用。 (二) 網路特性 1 符合 TCP/IP 通訊協定之全國性質資訊網路。 2 提供商業用網路資訊服務,並包含與國際網際網路 (Internet) 通信。 3 結合學術網路 (TANET)、種子網路 (SEEDNET) ,構成國內學術 及科技研發網際資訊網路。 4 提供終端機伺服務,供個人電腦或終端機,進行 TCP/IP 資訊應 用。 5 提供納網相連需求,HiNet 以訊框傳送網路與台灣學術網路相連 ,另以 128K 專線與種子網路相連,並可銜至國際網路 Interne t 。 (三) 服務功能 HiNet 提供下列三類群之服務功能: 1 網際通信服務 (1) 國內網際通信 提供國內網際網路主幹,使國內網路與網路間之電腦之主機, 透過 HiNet 可以 TCP/IP 方式進行各種資訊應用作業,遠端 登錄、電子郵件、檔案傳送等。 (2) 國際 Internet 通信 提供國內使用者,經由 HiNet 之國際路由器,與國際 Intern et相連,達成國內網路與國際 Internet 間之通信服務。 2 終端機通信服務 提供電腦主機供使用者以終端機方式接入,以獲取下列服務: (1) 遠端登錄服務 (TELNET) 只要取得對方許可,使用者可連線到遠端電腦主機,分享該主 機之資源與功能。 (2) 電子文件存送服務 (E-MAIL) 利用 HiNet 之電腦主機,用戶可以發送、接收信件。 (3) 檔案傳送服務 (FTP) 透過 HiNet 電腦主機系統使用者可與網路上其他電腦系統互 相傳送檔案。 3 資訊應用服務 (1) 領域名稱服務 (Domain Name Service) 領域名稱伺服器,可將網路上之領域名稱轉變成為 IP 地址, 方便使用者辨識、查詢並連接網路上之主機。 (2) 公共檔案區服務 (Rublic Domain Service) 檔案伺服器,儲 存國內外之公用軟體 (Rublic Doma in Software),供國內使 用者接取,國內使用者不須到國外公用檔案區接取。 (3) 網路論壇 (NETNEWS) 資訊可依主題區分為許多群體 (Newsgroup) ,提供各種資訊 交流的園地。使用者可自由參加不同的新聞群,隨時讀取各領 域之新資訊並參與討論。 (4) 資料庫服務 (DATABASE) 除提供國際檢索資料庫及國內學術網路資料庫外,尚可透過資 料庫轉接設備 (GATEWAY) 檢索國內各種資料庫,如電傳視訊 資料庫。
  • 三 網路連線使用申請 (一) 資訊中心已設置之 64k 專線連接電信局之網際資訊網路 (HINET, 其網際關聯架構圖如下: ┌────────┐ │ 國際網際網路 │ │Internet│ └───┬────┘ T1 │ T3 ┌────────┴──────────┐ │ │ │ │ │ │ ┌───┴────┐ ┌─────┴────┐ │JvNCNet │ │Sprintlink│ │ │ │ │ └───┬────┘ └─────┬────┘ 512K bps│ │ T1 │ │ ┌───┴────┐ ┌─────┴────┐ │ 台灣學術網路 │ T1 │ 網際資訊網路 │ │ TANet ├────────┤ HiNet │ └────────┘ └─────┬────┘ ┌───────────────────┤ │ 64k bps │128k bps │ │ │ │ ┌───┴────┐ ┌─────┴────┐ │ 本府網路 │ │ 種子網路 │ │ TCGNet │ │ SEEDNet │ └───┬┬┬┬┬┘ └──────────┘ │││││ │││││ ┌┴┴┴┴┴────┐ ┌─┤ 本府各機關 │ │ │ │ │ └────┬────┘ │ │ └──────┘ (二) 申請作業 凡本府各機關因業務需要擬由市政大樓之路由器連接電信局網際資訊 網路 (HiNet) ,均請依規定提出申請,並將填妥之書表函表台北市 政府資訊中心辦理,資訊中心將以回覆表通知申請機關。 有關申請作業程序如下 ┌─────────────────┐ │(1) 申請單位填妥申請表 (如附表一) │ └───────┬─────────┘ │ │ ↓ ┌─────────────────┐ │(2) 與申請單位連繫、了解使用需求 │ └───────┬─────────┘ │ │ ↓ ┌─────────────────┐ │(3) 資訊中心審核 │ └───────┬─────────┘ │ │ ↓ ┌─────────────────┐ │(4) 辦理連線測試事宜 │ └───────┬─────────┘ │ ↓ ┌─────────────────┐ │(5) 建立申請機關基本資料 │ └───────┬─────────┘ │ ↓ ┌─────────────────┐ │(6) 回復表函送申請機關 │ └─────────────────┘ (三) 填表說明 填寫申請表 (附表一) 時,有關表內各項說明,可參考如下範例, 如仍有不清楚則請洽台市政府資訊中心。 申請機關:填寫機構全稱。 地址:本欄填寫申請機關所在地的郵遞地址。 連絡人:貴單位電腦網路之管理者姓名。 E-MAIL:本欄填寫連絡人的電子郵件地址,如目前沒有,則不要填 寫。 例:E-MAIL:cty@ccms.tcg.gov.tw NIC-HDL:本欄填寫NIC (Network inform ation center) handle 識別碼,用來區別各網路的連絡人,如果沒有,則請不要填寫。 例:hic-hdl:KMCI twnic.net 以下填寫之資料,將作為分配 IP Address 的依據,在填寫數據時 ,請附貴單位之設備架構圖以為參考。 設備數一:本欄填寫貴單位網路中,目前有多少部設備需定 IP Ad dress。 設備數二:本欄填寫貴單位在未來一年內,總共有多少部設備需要 設定 IP Address (預估值) 。 設備數三:本欄填寫貴單位在未來二年內,總共有多少部設備需要 設定 IP Address (預估值) 。 例:MACHINE-0:5 MACHINE-1:10 MACHINE-2:20 INET-CONNECT:本欄填寫貴單位是否已連上 INTERNET ,並註明是 與那一個單位連接而上 INTERNET 的,填寫格式如下: 如果已連上 INTERNET 的填寫格式: ALERADY CONNECTED (您所連的單位) 準備連上 INTERNET 的填寫格式: PLAY TO CONNECT (您所連的單位) 例:INET-CONNECT:已連接國立台灣大學 INET-CONNECT:計劃連接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EXIST-NET:如貴單位曾申請並已有 IP ADDRESS ,則請詳列貴單 位的 IP ADDRESS 如果未曾申請過,則不必填寫。 例:EXIST-IP=NET:192.83.1/5.0 DOMAIN-1:填寫貴單位希望之DOMAIN NAME, DOMAIN-1 為第一順 位, DOMAIN-2 為第二順位。本府已向電信局申請註冊為TCG.GOV. TW,各單位在此名稱下接著命名,以機關英文名稱縮寫編號,以不 超過十個字母為原則。 例:工務局DOMAIN-1:PW.TCG.GOV.TW DOMAIN-2:PWB.TCG.GOV.TW 研考會DOMAIN-1:RDEC.TCG.GOV.TW DOMAIN-2:RESEACH.TCG.GOV.TW 現行網路架構圖:請描述貴單位目前的網路架構,請說明各項設備 數量,得另附圖表。 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網際網路連線申請表 ┌────┬─────────────────────────┐ │申請機關│ │ ├────┼─────────────────────────┤ │地 址│ │ ├────┼──────┬──┬────┬──┬───────┤ │連 絡 人│ │電話│ │傳真│ │ ├────┼──────┴──┴─┬──┴─┬┴───────┤ │E-MAIL │ │NIC-HDL │ │ ├────┼─────┬────┬┴────┼────┬───┤ │設備數一│ │設備數二│ │設備數三│ │ ├────┴─┬───┴────┴─────┴────┴───┤ │INET-CONNECT│ │ ├──────┼───────────────────────┤ │EXIST-IP-NET│ │ ├──────┼────────┬────┬─────────┤ │DOMAIN-1 │ │DOMAIN-2│ │ ├──────┼────────┴────┴─────────┤ │作業項目概述│ │ ├──────┴───────────────────────┤ │現行網路架構圖: │ │ │ │ │ │ │ │ │ │ │ │ │ │ │ └──────────────────────────────┘ 備註:如須服務請洽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機器操作組,電話:市府大樓分 機8569、2865 HN.表一 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 網際網路連線申請回覆表 ┌────┬─────────────────────────┐ │申請單位│ │ ├────┼──────┬────┬─────────────┤ │承辦人 │ │聯絡電話│ │ ╞════╧══════╧════╧═════════════╡ │ 申 請 結 果 │ ├──────────────────────────────┤ │ │ │□連線資料 │ │ │ │ 1. IP 號碼: │ │ 2.領域名稱: │ │ 3. Subnet Mask: │ │ 4. Default Gateway: │ │ 5. Domain server: │ │ │ │□建議事項 │ │ 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備註:如須服務請洽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機器操作組,電話:市政大樓分 機8569、2865 HN.表二
  • 四 網路連線方式 (一) 連線方式 1 終端使用者 (1) 係指須先模擬成終端機連接到指定通訊伺服主機,然後再轉接 至其他網路,故不需用到 IP Address 的使用者,終端使用者 ,終端使用者欲透過本府網路連接網際網路,可透過各種終端 模擬軟體如 KERMIT ,TELIX …等。 不論使用何種軟體,在連線前必須先設定好某些參數,如終端 型態為 VT102 ,通信埠為 COM1 或 COM2,通信速率為 14400 BPS 以下等,另外可預先設定好自動撥接的電話號碼,待撥通 並與通訊伺服器主機連線成功後,使用者終端機會顯示 LOGIN 訊息,待使用者輸入正確的 USER NAME 與 PASSWORD 後,即 可進入通訊伺服系統,使用者便可在系統內應用 TELNET,FTP 或 NMAIL等指令。 (2) 目前本府通訊伺服器主機正在建置中,俟完成後即提供本府各 機關申請使用。 2 網路使用者 (1) 係指經由市政大樓網路即可直接連上網際網路之主機 (含 PC 、工作站等) ,並需使用 IP Address 的使用者,在網路中的 設備透過適當的通訊軟體即可執行達程擷取 (TELNET) 、檔案 傳輸 (FTP) 等功能,例如 NCSA、WINSPAN等。 (2) 目前大樓網路環境已備妥,可開放申請。 (3) 有關各種模擬軟體或通訊軟體之檔案說明,案裝方式參數設定 …等,請參考各軟體使用操作說明。 (二) 使用者設備需求 欲連接本府網路連接網際網路者,使用者所需之軟體設備如下: 市政大樓外單位: 1 終端使用者: (1) 接續方式:使用電話網路,數據電路 ‧數據機,RS232 通訊埠 ‧RS232 電纜 (2) 軟體:‧BIG 5 碼中文系統 (須中文環境者) ‧PPP 點對點通信協定 ‧終端機模擬軟體,如:KERMIT,TELIX,PROCOMIN … 等。 2 網路使用者 (1) 接續方式:使用數據電話,高速數據交換網路 (2) 硬體:路由器 (3) 軟體:‧TCP/IP ‧訊框傳送協送 市政大樓內單位: 1 接續方式:終端或網路使用者,均以網路介面真接連接大樓網路 。 2 軟體:終端或網路使用者均使用 TCP/IP ,唯終端使用者先TELN ET至終端伺服器,而網路使用者則為獨立節點,可直接 TELNET 至網際網路上的其他主機。 (三) 連線申請原則 1 市政大樓外單位依據各單位之設備環境狀況,若使用終端模擬軟 體連線,以撥接方式簽入終端通訊伺服器,基本上終端用戶是該 伺服器主機的一個使用者,因此完全依賴該主機上的資源,如: CPU 、記憶體、硬碟,若使用網路連線,則為網際網路上的一個 獨立節點,使用一組 IP 位址與網路上其他節點作通信。 2 市政大樓內單位係指直接連接市政大樓光纖資訊網路,其中終端 使用者不用撥接方式即直接 TELNET 簽入終端通訊伺服器主機, 以執行各種 TCP/IP 資訊應用,另網路使用者係使用正式之 IP ADDRESS 為網路上的一個節點,以執行各種資訊應用。
  • 五 使用注意事項 (一) 使用檔案傳送、網路論壇…等服務時,如國內已有該項服務,應優 先使用國內服務,以減少網路之傳輸負荷,亦可減少通信費用。 (二) 使用者接入網際網路,應配合業務上需要不宜作任何非公務上之使 用。 (三) 使用網際網路不得傳送要求受信者轉送之訊息,以減少網路之傳輸 負荷。 (四) 使用者請勿大量發送廣播訊息,以免造成其他使用者困擾。 (五) 由於 IP Address 的號碼有限,為有效使用 IP Address ,冬單位 對長期末使用或不用之 IP Address 請通知資訊中心收回或資訊中 心根據 IP Address 的使用率主動予以收回運用。 (六) 各單位使用網際網路之費用係由本府資訊中心在年度預算內支付, 故受金額限制,資訊中心每月依各單位分配之 IP Address 使用情 形,統計當月份各單位之網際網路使用費,若有異常高額的使用費 者,將函請使用單位配合管制。對連續異常高額的使用費若未能配 合管制之單位,資訊中心將依據電信局所附之收費明細表,要求該 單位分攤部份使用費。
  • 六 其他 (一) 除本注意事項所附表格外,資訊中心得視實際需要另訂格式使用。 (二) 如有其它未盡事宜,資訊中心得另案呈報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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