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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1-05-203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1 年 09 月 30 日
中華民國91年9月30日臺北市政府(91)北市環三字第09133141800號函發布自91年10月10日起停止適用
  • 一、本標準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七條規定訂 定之。
  • 二、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且經查證屬實處以罰鍰並實收罰鍰金額達新臺幣一千二 百元以上者,依裁罰數額百分之廿發給獎金。
  • 三、按日連續處罰之案件,以該案件首次檢舉處分部分發給獎金。
  • 四、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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