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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31-04-301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5 年 08 月 10 日
中華民國95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5)北市文化三字第09530664200號函發布廢止
  • 臺北市中山堂中正廳收費基準表(單位:新臺幣)
    名稱 中正廳
    面積 1,623.6㎡
    座位數 1122席
    分 類 上午演出 18750元
    下午演出 25000元
    晚間演出 40000元
    預演 搭(拆)景 一、上午(三小時)4500元,下午及晚間每四小時一律6000元。 二、輔助時段每小時2000元計收。
    保 證 金 30000元(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加收保證金5000元)
    其 他 項 目 及 費 用 項 目 單 位 費 用(元)
    電視錄影 10000
    一般錄影(二機以上委外錄製) 3000
    單機定點代客錄影 〈自備錄影帶〉 2000
    字幕機(不含操作) 2000
    代客錄音 (自備錄音帶) 1000
    史坦威D274鋼 琴 (不含調音費) 時段 3000
    山葉CF鋼 琴   (不含調音費)       時段 500
    麥克風 (MINI) 1000
    外接電源 用電量達100度(含)以 上,依實際用電度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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