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立高級中學各項學習輔導費收費標準表
實施項目
類別
收費金額(每生)
說明
學期中課業輔導
高一、高二、高三(上課18週,每週1節)
350元╱學期
1.教師授課鐘點費為每節550元,支用時間為學期中第8節(含)以後之學習輔導時間、假日及寒暑假(不受上班時間限制),並按實際授課節數(含監考時數)發給。
2.各項輔導成班時,每班以下列人數為原則,(儘量不併班):
(1)課業輔導每班40人。
(2)補救教學每班20人。
(3)假期學藝活動每班40人。
(4)麗山高中課業輔導及假期學藝活動每班30人。
(5)各校辦理留校自習,工作人員得酌支加班費。
3.辦理各項輔導活動得支領加班費。
4.每班低於20人以下,得酌以提高收費,惟足以支應鐘點費為限。寒暑假課業輔導
高三(40節)
寒假780元
升高三(120節)
暑假2,340元
學期中補救教學
高一、高二、高三(每週1節)
40元╱節
寒暑假補教教學
高一、高二、高三(40節)
寒假1,570元
高一、高二、高三(120節)
暑假4,710元
假期學藝活動
高一、高二、高三
20元╱節
留校自習
高一、高二、高三
不收費
臺北市歷史法規所有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5-04-2016
臺北市高級中學學習輔導費收費標準表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7 年 09 月 23 日
中華民國97年9月2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7)北市教中字第09738311300號函修正全文1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