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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7-06-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7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04年7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地開字第104316940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0點
  • 壹、計畫緣起 本市社子島地區因長期受地區環境條件影響,面臨建築、接水接電、門牌編釘等居民日 常生活問題,本府為了解當地現況、解決居民生活基本需求、蒐集民意及作為整體規劃 之基礎分析,進行全區全面訪查,特訂定本計畫。
  • 貳、計畫目的 一、即時掌握當地建物現況、民眾生活與居住需求。 二、調查當地門牌、寺廟、宗教場所現況及社會救助等需求,提供相關協助。 三、調查產業發展現況,提供產業規劃考量。 四、統整分析訪談資料、建置資料庫及數位圖資。 五、提供研訂「社子島地區違建修繕暫行作業要點」及「社子島地區接水接電作業要點 」之參考。 六、提供研擬都市計畫及安置計畫之主要資訊。
  • 參、作業範圍及對象 100 年 6月 8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臺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主要計畫案」範圍內建築改良 物之住戶、寺廟、工廠或其他活動人口。
  • 肆、作業階段及期程 一、準備作業( 104年 7月 2日至 104年 7月15日): 擬訂計畫、蒐集基本資料及辦理教育訓練。 二、訪談作業( 104年 7月16日至 104年 9月30日): 分組訪談、作成紀錄及訪談資料建檔。 三、資料統整作業( 104年 7月18日至 104年10月 5日): 統整分析訪談資料、建置資料庫及數位圖資。 四、本計畫作業流程圖如附件。
  • 伍、權責分工 一、主辦機關 (一)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基本資料蒐集、違建現況、建物修繕及水電申請需求 。 (二)民政局:清理可增編門牌之建物、寺廟現況及保存意願。 (三)社會局:高齡人口、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社會救助需求。 (四)產業發展局:農、工商業現況、就業人數、工廠營業及登記情形。 (五)都市發展局:地籍圖及地形圖套繪、估算面積、資訊統整分析、建置資料庫 及數位圖資。 (六)地政局:建物基本資料蒐集、使用現況、拆遷安置資格估計及居民意見。 二、協辦機關 (一)工務局:協助地上物訪查作業。 (二)士林區公所:寺廟訪查及連繫里、鄰長排定約訪時間。 (三)士林戶政事務所:協助指示門牌位置範圍。
  • 陸、執行人力 總人數 108人,執行人力配置如下表,由各機關依權責自行調派。
    項次 機 關 人數(人)
    1 建築管理工程處 10
    2 民政局(含士林區公所、士林戶政事務所) 15
    3 社會局 23
    4 產業發展局 9
    5 都市發展局 22
    6 地政局 25
    7 工務局 4
  • 柒、開發前訪查資料係供本府決策參考;實際開發時各機關仍應以依法令規定辦理正式之調 查或查估資料為準。
  • 捌、各主辦機關依本計畫內容及時程訂定執行計畫如附件。
  • 玖、經費來源 本計畫執行所需經費由各權責單位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拾、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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