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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5-03-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5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04年5月22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4)北市捷品字第10430747100號修正發布全文3點
  • 壹、土建大宗/重要材料與評鑑區分 有鑑於材料供料商須具穩定的控管產品品質能力,並為確保本局查核金額以上捷運工程 (含捷運聯合開發共構工程或其他與捷運設施有關之工程)材料供料商所供應之產品具 有穩定的品質,則材料進入工地之品質抽樣測試方具有意義。另為達成本局對工程品質 水準的要求,如表一所列材料(註1),為本局捷運工程土建大宗/重要材料。此類材 料於獲准供料本局捷運工程之前,須接受本局主管工程處對該製造商產品品質管理的能 力,進行「品質評鑑」之工作(首次評鑑或再評鑑),而且評鑑結果須合乎本局所要求 之水準。通過主管工程處首次評鑑或再評鑑之土建大宗/重要材料供料商,於獲准供料 後,仍須接受本局品保處或工程處辦理之供料商定期評鑑或專案稽查,以維持其品質管 理能力。 註1捷運聯合開發共構工程或其他與捷運設施有關之工程,其供料商品質評鑑限於鋼筋 及預拌混凝土材料。
  • 貳、評鑑工作相關執行單位及分工 本方案土建大宗/重要材料供料商品質評鑑工作,依照評鑑發生之時機,可作如下之分 類:
    評 鑑 類 別 主 辦 單 位 配合協助單位
    首次評鑑或再評鑑 主管工程處 品保處
    定期評鑑 品保處 各地區工程處
    專案稽查 品保處或主管工程處 相關工程處或品保處
    有關品保處與地區工程處,執行本方案供料商品質評鑑工作之詳細分工方式,分述如后 : 一、地區工程處:確認主承攬廠商提報符合本局品質控管能力要求之供料商,以及供料 商提送之材料符合本局契約規定的標準。 (一)工程處在舉辦開工前之會議,向主承攬廠商宣導,使用於本局捷運工程之大 宗/重要材料,其製造商在申請供料資格審查時,符合下列第 1、第 2或第 3 點原則者,將在核准供料前辦理材料供料商品質評鑑作業(首次評鑑或再 評鑑)。改善複查至多 2次,若供料商無法通過評鑑時,工程處得依權責及 契約規定否決該供料商之送審資格,請主承攬廠商於提報工程所用大宗/重 要材料供料商時,先行篩選,並請承攬廠商掌握包括再送審時間之時程。 1.未曾列名於本局捷運工程品質評鑑合格供料商名錄者。 2.本局捷運工程品質評鑑合格供料商其最近一次通過品質評鑑之發文日期, 與再次向工程司提出供料資格審查申請之日期,時間差超過表二規定者。 3.曾為本局捷運工程品質評鑑合格供料商,惟經本局定期評鑑或專案稽查結 果不良,且未能依限期完成改善,或因故未能接受本局定期評鑑而中止其 資格者。 (二)針對上述大宗/重要材料,進行主承攬廠商提報供料商申請供料資格審查之 時,除依據契約要求及法令規定審查廠商之合法證明文件外,尚須辦理首次 評鑑或再評鑑之廠驗,工程處得知會品保處會同協助驗廠。工程處於供料廠 商之廠驗時,進行供料商品質評鑑,以深入瞭解申請供料廠商對其產品品質 管理之能力,於供料廠商資格審查時併入綜合考量。 (三)通報品保處及副知其他工程處所核准供料之土建大宗/重要材料供料商,以 便品保處納入合格土建大宗/重要材料供料商名錄,統一追蹤控管與資訊交 流。 (四)工程處品管查證,發現供料商供應之產品有顯著品質異常或不穩定現象時, 得主動辦理專案稽查或通報品保處,由品保處評估辦理專案稽查。 二、品保處:將捷運工程材料品質管理,由工地現場往上游推進至生產材料之工廠,以 確認捷運工程材料供料商對其產品能有適當妥善之管控。 (一)提供共同標準,並適時檢討及修正捷運工程材料供料商品質評鑑所用之查對 表。 (二)依據定期評鑑結果及主管工程處之首次評鑑或再評鑑通報,建立捷運工程土 建大宗/重要材料品質評鑑合格供料商名錄,並公佈予其他工程處參考。 (三)因應工程處首次評鑑或再評鑑作業之需求,品保處得協助工程處辦理供料廠 商首次評鑑或再評鑑作業。 (四)依據本方案之品保處定期評鑑頻率、品質評鑑合格供料商名錄,以及供料商 是否有效供料(註2),辦理本局捷運工程有效供料商之定期品質評鑑工作 。評估定期評鑑結果,擬定採行處理方式,通知本局工務管理處及各地區工 程處,並執行追蹤及控管後續處理事宜。 註2有效供料:係指評鑑合格供料商,在「一定時間,曾運交一定數量」以 上之材料於捷運工程上使用。一定時間如表二定期評鑑紀錄有效期限所 示。一定數量,將由品保處視材料類別、工程施作等,於辦理該材料供 料商定期品質評鑑計劃時另予簽報。 (五)因地區工程處品管作業通報或品保處查證結果,發現供料廠商品質管理上有 疑慮時;或依據工程使用材料情況(例如預拌混凝土用水泥、摻劑等),本 局品保處將以專案方式,簽報辦理專案稽查。評估專案稽查結果,擬定採行 處理方式後,通知本局工務管理處及各地區工程處進行後續控管。
  • 參、評鑑作業流程圖 如上所述,本局土建大宗/重要材料供料商品質評鑑,依其發生之時機,各種情況供料 商品質評鑑,詳如后之流程圖: (一)地區工程處主辦之首次評鑑或再評鑑(圖一), (二)品保處主辦之定期評鑑(圖二), (三)品保處或工程處主辦之專案稽查(圖三)等,三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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