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歷史法規所有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5-04-203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04 月 08 日
中華民國93年4月8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093)北市教二字第09332840700號函訂定;並自函頒日生效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