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合辦國際性體育活動及經費分攤實施要點,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臺北市政府或本局合辦國際體育活動事宜,組成專家學者小組( 本小組),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 二、本小組置成員 9人,召集人由本局簡任級以上長官擔任,小組成員由本局就下列人員分 別聘(派)兼之: (一)專家學者 6人。 (二)本局代表 3人。 前項專家學者由本局依臺北市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第八條第一項所聘之 專家、學者類之委員中於開會前選聘之,其委員之資格喪失者,亦喪失本小組成員資格 。 本小組成員任一性別不得低於全數三分之一。
- 三、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檢視法人或體育團體之提案是否符合本局體育運動政策需求並具行銷本市之效益 。 (二)檢視上述提案之分攤經費額度是否適宜。
- 四、本小組於本局編列下年度預算前召開會議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小組會議。 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始得召開,採共識決。 本小組會議得視需要邀請提案法人或體育團體派代表列席。
- 五、本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
- 六、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局年度相關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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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35-03-2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9 年 03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09年3月17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授體競字第1093010401號函訂定全文6點;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