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0─05─3005
臺北市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無同父兄弟者緩召申請須知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2 年 01 月 13 日
中華民國92年1月13日臺北市政府(92)府兵一字第092019188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
(原名稱:臺北市後備軍人獨子緩召申請須知;新名稱:臺北市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無同父兄弟者緩召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