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8-04-1001
臺北市市民臨時工作輔導自治條例
非現行版本
自治條例
民國 100 年 07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1003212780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21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輔導市民臨時工作辦法;新名稱:臺北市市民臨時工作輔導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