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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9-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01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01年1月13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1)北市地籍字第10130135400號函修正名稱;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地政規費作業注意事項;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地政規費作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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