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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8-2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02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01年2月7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1)北市地資字第101302807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函頒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資料同步異動作業注意事項;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資料同步異動作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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