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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4-08-3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8 年 10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市字第10830223512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4、8、13點條文;並自108年10月25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攤販臨時集中場自理組織設置注意事項;新名稱:臺北市臨時攤販集中場自理組織設置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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