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1-05-2001
(廢) 公共飲食場所衛生設施標準表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8 年 05 月 07 日
中華民國98年5月7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藥食字第09833919600號函下達停止適用;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