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3-17-4003
自治規則
民國 98 年 03 月 31 日
中華民國98年3月31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833843600號令修正發布第7條條文;增訂第7-1、7-2條條文 中華民國98年9月21日行政院(98)院臺建字第0980057163號函宣告第7-1、7-2條條文自即日起無效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