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條文檢索

產業發展類
民國 99 年 05 月 12 日
中華民國99年5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116601號令修正公布第5、3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99年6月10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0990032497號令發布定自99年7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3年3月2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8812號公告第11條第2項所列屬「行政院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權責事項,自103年3月26日起改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轄;第14條第2項所列屬「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3月26日起改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管轄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