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1-05-2006
(廢) 臺北市政府印發榮譽市民狀作業程序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3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04年3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秘國字第104307304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