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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8-06-3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4 年 09 月 05 日
中華民國94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四字第094386140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違反老人福利法案件統一裁罰基準;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處理違反老人福利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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